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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人物传记_郭德宏【完结】(557)

  “孔子的第二价值是建立君、父、夫三权一体的礼教。这一价值,在二千年后的今天固然一文不值……然而在孔子立教的当时,也有它相当的价值。”因为自周平王东迁以后,王室渐陵夷,诸侯割据与争斗,再加商业的发展,“动摇了闭关自守的封建农业经济之基础,由经济的兼并,开始了政治的兼并,为封建制度掘下了坟墓,为统一政权开辟了道路,同时也产生了孔子的政治思想。”这就如欧洲中世纪之末,在封建陵夷以后,社会又无由封建走向民主之可能,还要“经过王政复兴君主专制的时代”。孔子“于是乃在封建的躯壳中抽出它的精髓,即所谓尊卑长幼之节,以君臣之义,父子之恩,夫妻之别普遍而简单的礼教,来代替那‘王臣公、公臣大夫……的十等制’,冀图在‘礼’教的大帽子之下,不但在朝廷有君臣之礼,并且在整个社会有父子、夫妻等尊卑之礼,拿这样的连环法宝,来束缚那些封建诸侯大夫以至陪臣,使他们认识到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以维持那日渐离析分崩的社会。”

  陈独秀冷静而精辟地指出:“科学与民主,是人类社会进步之两大主要动力,孔子不言神怪,是近于科学的。孔子的礼教,是反民主的,人们把不言神怪的孔子打入冷宫,把建立礼教的孔子尊为万世师表,中国人活该倒霉!”“请看近数十年的历史,每逢民主运动失败一次,反动潮流便高涨一次;同时孔子便被人高抬一次,这是何等自然的逻辑!”

  所以,文章最后主张:“人们如果定要尊孔,也应该在孔子不言神怪的方面加以发挥,不可再提倡阻害人权民主运动、助长官僚气焰的礼教了!”[41]

  应该说,如此言简意赅地评价孔子,是非常独特的,而他对孔子礼教的精详分析和论述,则显出他的博学过人。

  关于“道家”的研究,陈独秀写了《老子考略》一文。这是一篇考证文章,分三部分。

  一为“老子与道家”的关系,指出“道家本黄帝之言”,先秦诸子称其为“黄帝书”及“道经”。其实,“黄帝轩辕氏,当非一代帝王称号(远古无帝王),或亦非专谓一人,可假定其为诸夏有力之一族”。此族“以发明用火著称于世,故或言黄帝,或言有熊,或言祝融”。“自姬周统一以至春秋之世,中国学术思想,惟儒道二派,余皆后起……但是,自学术言,道固无逊于儒,以政治制度言,道术已不适用于经济发展之秦、汉社会,以此道家学术虽广行于民间,而政治则不得不屈折在儒法二家之下。”但是,由于古文献散佚,“黄帝书”及“道经”,今已不可考,即《汉书》所录《黄帝四经》四篇,《杂黄帝》五十八篇,《黄帝君臣》十篇,亦久已散亡,“今所存者,惟先秦及两汉诸子百家所称述者而已,其言义理最完备者,则为《周易·系辞》及《老子》。”但是,汉初称黄帝之言为黄老,或称黄帝老子之术;魏晋以后,又称老庄,罕言黄帝矣,其后更以老子为道家之初祖。“其实庄周并非道家,庄子虽喜称引黄老,而其根本思想‘一生死齐彭殇’,实与道家背道而驰也。”老聃更“非道家初祖,老子以前,已有‘道经’及‘黄帝书’行世,老聃不过祖述黄帝之言者之一人而已”。

  二为“老子略历”,指出“神仙家所传老子之神话固全然无稽,即《史记·老子传》,亦全不可信……所记各事,无一足以证信”;《庄子》《列子》也由于“以老莱子与老子相混而致误”,而《史记》“所谓周守藏史,乃由于以老聃与周太史儋相混而致误”;《论语》“亦以老彭为彭祖。郑玄以老为老聃,不足信”;至于道士王浮所撰《化胡经》,唐宋时盛传“老子西去流沙化胡成佛之事”,更是“可耻”。在做了以上种种辟讹之后,陈独秀说:“由此,吾人得以推定:老子即老聃,沛之隐君子也。生于周威烈王或安王时,在墨子之后,庄子之前,略与申子、惠子、孟子同时,与关伊同悦黄帝道术,著书上下二篇,言道德之意,今名《道德经》。”

  三为老子著书,同样考证了长期流行的众多老子伪著,最后肯定:“今惟就《淮南子》以前各书所称引老聃之言以及见于今本《老子》而合乎黄、老道术者,辑成一家言,然后老子教义之真面目始可得而见之。”[42]

  从以上两篇关于孔子和老子论著,可以看到陈独秀这时对先秦诸子百家学说做了系统的研究,否则难以做出如此大胆的论断。

  《自传》之“瑰宝”与遗憾

  陈独秀关于《我的回忆录》的写作,颇为曲折。当时胡适等老友和托派同志,都积极推动他写自传。胡适在1933年6月27日写的《四十自述》序言中,呼吁蔡元培、陈独秀等都来写自传。他说:“我这十几年中,因为深深的感觉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所以到处劝我的老辈朋友写他们的自传”;“我盼望他们都不要叫我失望。”与陈独秀依然保持密切联系的托派同志,更希望他仿效托洛茨基写的《我的生平》和《俄国革命史》,以及他写的《我们的政治意见书》及《告全党同志书》(1929年12月10日)那样,通过写自传,总结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同时写《中国大革命史》,狱内外的托派同志都愿意为他提供材料,大家都认为他是写大革命历史的最好人选。

  但是,陈独秀却没有把写《自传》和《大革命史》列为狱中写作的首选。主要原因是经济问题,即出版问题。当时,除了他个人的开支之外,高君曼及两个孩子(哲民和子美)的生活费,一直由他负责。他的经济来源除了亲朋好友偶有接济以外,主要是亚东图书馆的稿费和版税。高君曼每月从亚东领取30元。1931年她去世后,儿子陈哲民在上海读书的学费和零用钱,也在亚东支取。所以,陈独秀入狱后发现自己欠亚东的钱“实在不少”;汪原放来探监时,陈表示“心里很难过”。[43]于是他建议:一是重印《独秀文存》,二是打算先着手写《自传》。但是,由于他的政治地位及牢狱的处境,不仅他已经完成的拼音文字稿一直未能出版,《独秀文存》也不能登报销售。所以,亚东对接受陈独秀自传颇为犹豫。这给他的写作积极性很大的打击。入狱之初的1932年12月22日,他在给高语罕的信中说:“自传一时尚未能动手写,写时拟分三、四册陆续出版,有稿当然交老友处(指汪孟邹——引者)印行。如老友不能实时印行,则只好给别家。自传和《文存》是一样的东西,倘《文存》不能登报门售,自传当然也没有印行可能。若写好不出版,置之以待将来,则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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