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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爸爸丰子恺_丰一吟【完结】(3)

  家里分两派

  我长大后,一直在爸爸身边。人家都以为我小时候也一样。其实不然。爸爸经常带我姐姐哥哥到杭州去;我和二哥留在家里与妈妈一起生活。所以我小时候接触爸爸的时间较少。爸爸带兄姐们去杭州是为了让他们上中学;我和二哥当时还在念小学,留在镇上就行。

  每逢寒暑假他们回来的时候,我看到长着胡须、戴着墨镜、手持“斯的克”(手杖)的爸爸,并无亲热之感。虽然爸爸和姐姐哥哥们有说有笑,但在我看来,爸爸永远是严肃的,而且,爸爸是属于姐姐哥哥他们的。多子女家庭的孩子,可能或多或少体会过这种滋味。爸爸在物质上对我们没有偏爱,但在父爱上就很难说他公平了。

  据说1929年农历三月廿七日妈妈生我时,肚子疼了两天。大概因为我生出来时大头大脑,所以困难。妈妈看见我五官太大,就说:“啊也,难看得来!”当时对我不屑一顾。

  照例请外公起名。外公也觉得孩子生得太多了,就取了一个名字叫“一宁”,意思是“得一以宁”叫爸妈他们生了这一个不可再生,免得烦恼。你们想,我在家里怎么可能受到重视呢。不过,妈妈总是妈妈,她还是分给我母爱。即使在添了弟弟以后,她给我的母爱,也仍然是很平等的。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尤其是兄姐们都离开父母以后,妈妈分给我的爱就越来越多了。我始终没有离开过妈妈,直到她的最后。

  爸爸和妈妈在我们家里好像是两派。三个姐姐和大哥(老四)是爸爸一派的;我和二哥是妈妈一派的。之所以形成两派的局面,前面说过,主要是因为我和二哥一直留在妈妈身边读小学,而别的兄姐跟着爸爸去杭州读中学。但是两派的头头很团结,妈妈绝对服从爸爸。

  李家大妈

  我们的妈妈从来没有奶水,我们几个孩子不是请奶妈来家,就是“奶出去”。我的兄姐们大都把奶妈请进来,只有我这个多余的人是奶出去的,奶给一个叫陈家娘娘的人。她把我带回家,养到一周岁差两个多月的某一天,她抱着我从她乡下六塔村来到镇上,刚跨进我家(老屋惇德堂)的门,里边全家放声大哭,原来正逢久病的祖母断气。陈家娘娘连忙跪下,代襁褓中的我送终。据说这对她是不吉利的。后来陈家娘娘的腿瘸了,人们就归咎于这一次碰到了“晦气”的事。我长大后,一直和陈家娘娘保持联系。陈家娘娘死后,甚至我的奶兄弟死后,我还和陈家娘娘的媳妇保持联系。

  我不吃奶以后,陈家娘娘就把我送回家。这时候我家有一个女工叫李家大妈,据说是我祖母的陪嫁丫头。妈妈就把我交给李家大妈管,一直管到1937年我家逃难的那年,那时我虚龄9岁。

  当时在我看来,李家大妈比妈妈还亲,比爸爸更亲。我和她睡在一起。冬天她给我暖被窝;夏天她给我扇扇子,唱眠儿歌。唱到她打瞌睡,停下扇子不再唱歌时,我总是叫醒她:“扇呀!唱呀!”现在想起来有点残酷。她一天家务做下来,一定很疲劳,我却只顾自己舒服。

  刚搬进缘缘堂的那年,我实足才4岁。据爸爸在《标题音乐》一文中说,那一年我和李家大妈之间有过一段精彩的对话。我问李家大妈雨是从哪里落下来的,她说是“天上菩萨”落下来的。我又问她是否天上菩萨面盆里倒出来的,她说“对的”,还夸我聪明。可是当我问她面盆在哪里时,她却责备我不该要面盆来玩水,说弄湿了衣服姆妈要骂的。由于她误解了我,我委屈得号啕大哭。爸爸那时正在楼下西间的书房里,我和李家大妈对话的全部内容他都听见,爸爸理解我哭的意义,他从我的哭声中悟到了:这就是“标题音乐”。

  关于这段对话,我自己不记得了。我小时候是不受人注意的,爸爸在文章里提到我姐姐哥哥不止一次,而写我小时候的只有这一篇。虽然只有这一篇,却是专门写我的,我感到不胜荣幸。这篇文章于同年(1933)8月1日发表在《文学》月刊上。

  我对李家大妈的感情甚至到了护短的程度。记得有一次她坐在扶梯间里做针线,看见桌上放着我二姐玩儿用的一盒珠子,五颜六色的,实在好看,她便偷了几颗放到旁边的针线盒里,偏偏被二姐从楼上望下来看见了。二姐没有骂她,只是趁她不在时,悄悄地把珠子放回了自己的盒子里。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竟袒护李家大妈,趁二姐不见,又把珠子送回到李家大妈的针线盒里。现在回想起来真好笑,这不是助长她偷东西吗!

  说起偷东西,还有一件可笑的事。管我大姐的那个保姆有一次偷了东西,被妈妈发现。妈妈是个善良不过的主母。她悄悄地把东西拿了回来,没有追究她。谁知那保姆发现后,反而埋怨妈妈说:

  “我拿了来,你又拿了去!”

  她是绍兴人,是用绍兴口音说的,把“拿”说成“duo”(夺)的音,所以更显得可笑。妈妈对此竟无可奈何,只是作为笑料讲给我们听。偷东西当然是不好的行为。不过当时的保姆不像现在报上看到的某些保姆那样丧心病狂。她们只是拿一点生活用品。她们心里可能会想:“你们家有那么大的房子,那么多东西。我家却一无所有。天道不公平!”

  于是看见了自己合用的东西,就拿了一点。就这么一点,你还舍不得,要拿回去!我对这个保姆倒同情起来了。

  对李家大妈,则更加偏袒。她对我那么好,把我当成自己的孙辈。她家里可能没有孩子。不,她可能没结过婚,或者死了丈夫。不然的话,祖母的陪嫁丫头,后来总要把她嫁出去,怎么还在我们家做呢。她拿几颗珠子,说不定想作为将来陪葬用呢。有一点亮晶晶的陪葬品,见了阎王,下辈子投胎时会投到好一点的人家。我那时太小,不懂得跟她聊聊,关心一下她的情况。我光是从自己的需要出发眷恋着她。我多么自私!

  接待寺

  我虚龄5岁时就被送进小学一年级。石门镇上有一所初级小学,设在一座叫接待寺(为接待南宋皇家的人而造)的庙宇楼上。我们每天经过菩萨面前上楼去念书。楼上只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房间,放着四排课桌椅,由里向外:第一排,一年级;第二排,二年级;第三排,三年级;第四排,四年级。只有一个校长兼老师,叫丰铭,字云滨,排行第五,是我们的族亲,所以我们叫他五爹爹。五爹爹的祖父和我祖父的祖父是亲兄弟。在爸爸的随笔中,有一篇以“五爹爹”为题,专门写他的身世。

  现在回想起来,五爹爹的本事真大;从一年级到四年级,全部由他一人教。他教一个年级时,另外三个年级就没事,可以随便哇啦哇啦乱吵乱叫,真亏了五爹爹!

  五爹爹自己的孙女丰明珍比我小一岁,也在这学校里念书,和我坐在一条板凳上。每到放学的时候,大家必须端坐在自己位置上,谁乖,就让谁先回家。女生总是乖一点。而在女生中,我和明珍总是最先被点名回家。这里就难免有五爹爹的私心了。明珍是他家的人;而我呢,祖父丰鐄是举人老爷,我父亲是石门唯一一个从日本回来的,何况在那时已经出名,他认为当然应该照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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