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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不知道你是一条“狗”_白岩松【完结】(20)

  从一个"敏感人物"的命运,有时可以读出一个时代的气象."敏感人物"吕日周虽然历经官场凶险,但终于没有落得董阳、夏一松、李昌平那样的下场,可喜可贺.红旗出版社社长李凡女士在座谈会上给吕日周打气,希望他不要轻视省政协副主席的职务,只要真想干事,在这个位置上同样可以大有作为.对此我颇有同感.当初吕日周在山西省体改委主任的"虚职"上一呆就是10年,谁能料到他会在长治"东山再起"?如今他退居二线,宝刀不老,壮心不已,我不相信这就是他的"无言的结局"……

  慕绥新慕绥新不是"个体户"

  沈阳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一次会议,除了完成各项既定议程,还专门认真讨论和深入反思了以原市长慕绥新为首的"沈阳窝案",使得沈阳市的这次党代会备受各界瞩目.

  会议闭幕后,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等省委领导看望了沈阳市委新一届领导班子.闻世震指出,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教训之一,就是他们严重破坏了党的规矩,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成为"党内个体户".他的这个比喻新鲜、生动,给人留下了很深

  的印象.

  闻世震说慕绥新、马向东等人是"党内个体户",意思是说他们严重破坏了党的规矩,违反了党的纪律,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约束,腐化堕落,为所欲为,作为共产党员他们丧失了应有的党性,作为领导干部他们丧失了起码的官德,已经完全没有一点儿共产党的领导干部的样子(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完全不像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而像是"党内个体户"了.应该说,上述对慕绥新等人违法犯罪的指控与概括是成立的,但是,我们能因此就称他们为"党内个体户"吗?

  在中国,个体户是个体工商劳动者的简称,他们占有少量生产资料,支配有限的社会资源,从事个体劳动,规模较小,经营较分散,技术水平一般也较低.个体户进一步发展壮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影响力达到一定程度,就成了私营企业.无论是个体户还是私营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享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前个体户的名声不太好,那主要是特殊的历史环境造成的.今天我们说某人是"个体户",不应当先入为主地带有某种歧视与贬损的意味.如果硬要说个体户身上存在着不够高大完美的地方,顶多也就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他们生意做得不大,小打小闹,难成大气候;第二,他们自主经营,自我发展,有时工商行政部门不便于管理与引导,如此而已.

  这样,如果某人被形容为"党内个体户",无非是指第一,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角色,其言行在党内影响不大;第二,他有一些自由主义表现,不能做到模范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但并未发展到特别严重的地步.用这个客观标准去衡量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就会发现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出了"党内个体户"的范畴,将他们比喻为"党内个体户"实在是很不贴切的.

  从规模和影响上看,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绝非"小打小闹".慕绥新身为一市之长,利用职权大肆索贿受贿,巧取豪夺,短短几年间就为自己积累下一两千万元的非法资产;马向东身为常务副市长,除了贪赃枉法,大捞不义之财,还频频跑到境外豪赌,一掷千金.二人同时还与黑社会头面人物称兄道弟,沆瀣一气,与地方黑恶势力交往密切,狼狈为奸.除了慕绥新与马向东,沈阳"窝案"中被查处的还有从法院院长到检察院检察长,从财政局局长到税务局局长,从土地局局长、物价局局长到烟草专卖局局长、建委主任、国资局局长……等一大帮头头脑脑,这些人臭味相投,"咸与维新",以"老大"慕绥新为核心,组成了一个盘根错节、实力雄厚的腐败集团,将一方水土搅和得乌烟瘴气,严重阻碍了沈阳的社会经济发展,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如果仅仅将慕、马等人视为"党内个体户",那也太低估他们的能耐、太小瞧他们昔日的辉煌了.

  从危害和教训上看,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也绝非党组织"不便于管理与引导"引发的结果.今天反思沈阳"窝案",人们自然可以感叹"不受监督与制约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从而得出"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之类的结论,但问题的关键更在于,当初慕绥新、马向东等人到底是如何攫取到可供他们肆意妄为的权力的?一个在沈阳可以不受任何监督与制约的权力体系到底是如何形成的?慕绥新、马向东如果只是"党内个体户",他们在党内把坑蒙拐骗、为非作歹的生意做到如此骇人听闻的地步,负责对"个体户"进行管理与引导的"工商行政部门"无疑有失职、失察之嫌,但现在人们并未看到有哪个"部门"或主动或被动地站出来承担失职、失察的责任,那么请问,到底是党内"工商行政部门"针对"个体户"的管理与引导机制出了问题呢,还是慕绥新、马向东等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党内个体户",而是党内的"特殊企业"或"大型垄断行业",所以一般的"工商行政部门"的确拿他们没有办法,所以我们今天也不大好意思追究这些"部门"的责任?……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把慕绥新、马向东等人"贬低"到"党内个体户"的水平,虽然尚不至于令老百姓"无所措手足",但却不利于人们认清沈阳"窝案"的实质,并从中吸取应有的教训.因此之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君子订正了名分就一定能够说话,说了的话就一定能够执行.君子对于自己所说的话,不能有一点随便马虎),对于慕绥新、马向东等党内非同寻常的腐败分子,我们需要做一项"必也正名"的工作:他们不是"党内个体户".

  慕绥新链接一

  辽宁省委书记:沈阳领导勿学慕绥新成党内个体户

  中新社沈阳2001年8月1日消息: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指出,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教训之一,就是他们严重破坏了党的规矩,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成为"党内个体户".

  昨晚,沈阳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一次全会刚刚闭幕,闻世震等辽宁省领导看望了沈阳市新一届领导班子,祝贺当选及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他对沈阳市新一届领导班子寄予期望,"新班子一定要有新作风、新干劲、新作为,身在其位,心谋其政,以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果取信于全市人民."

  闻世震也告诫说:搞好沈阳市的工作关键在市委、关键在各位,新一届市委一定要把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的规矩办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绝不容许任何人破坏党的规矩,成为特殊党员.

  闻世震表示,沈阳市党代会开得很成功,是沈阳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新起点和新开端,希望大家抓住契机,乘势而上,不辱使命,带领全市人民重振雄风,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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