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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了吗_白岩松【完结】(60)

  但是,当时的电视剧,绝对具有万人空巷的魅力,也正是这样一些其实水平不过如此的电视剧,让当时的中国人把买电视机当成了最高家庭目标,直至九十年代。

  打架

  我不知道,在关于八十年代的记忆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关于打架的画面,有的是自己亲自参与的,更多的是作为一个旁观者。

  我家门口是一个大广场,那是我们当地很多年轻人相约打架的重要场所。有的是单挑,有的是群架,有的徒手,有的带家伙。偶尔我在家,会看到他们呼啸而来,一阵昏天黑地,然后呼啸而去。当然,那个时候打架有个重要特点,如果有一方被打伤,往往是由赢家负责送到医院,并且掏钱付治疗费,甚至此后还会把酒复盘言欢,这举动,在我们那儿被当成美德。后来我想,或许是当时生活太平淡乏味,缺少刺激,青春的火气无处发泄,打架才盛行吧。

  在大学,我似乎也是一个好战分子,长期在球场,哪能不动拳?四年里,我这样的举动不少。幸运的是,大多逃脱了惩罚;不幸的是,今日给晚辈说起来,不像好样板。

  不过现如今,人们的火气比过去大多了,随处可见的抱怨可以证明,但打架的画面少多了。或许是文明程度的提高,或许是人们觉得太不值。或许是身体的状况不如以往,打架的能力衰退了。有一个段子是这样讲的:一东北人去广州,见街头两人吵了起来,东北人以为有动作戏可看,凑上前去,结果二十分钟后,两人依然在吵,东北人失望地甩下一句话离去:我X,还吵!在我们东北早住院了!

  其实,在目前的东北,也没多少人因为打架住院了!

  考大学

  我背后景山公园的条幅说明了时间,1985年国庆,我刚来北京一个月,校徽、长发、皱巴巴的西服,拿腔拿调的姿势,记录着一个大一新生的状态。

  曾经在上高中之后,成绩滑落至全班倒数第二名,剩下一年的时间,不知为何突然用功起来,为考大学,早起了近一个月,为的是临阵磨枪。在当时,虽然考大学不像今天这样万众瞩目,但还算大事,舅舅送上大礼:好多包方便面,在当时,这算补品。

  高考分数下来,我是自己骑车去学校查的分,比重点线高出三十多分,知道自己有戏了,于是有点儿激动,一路骑车飞奔回家,看见姥姥和妈妈都在家门口等着,把分数一报,长辈的眼里分明都有了泪花,我借机提出要求:可否给点儿钱,去看同学?妈妈立刻表示同意。要钱回应得如此爽快,这,好像是第一次。

  至于为什么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广播学院,其实纯属偶然。我妈妈的一个学生,过年时到家里来拜年,她是广播学院的学生,三言两语中,我听说广播学院有时间看闲书,考试容易过,顿时觉得是天堂,于是报考。

  考上之后,母亲一同事大为惊异:广播学院?这孩子上电大,怎么还去北京啊?显然,她把北京广播学院,当成广播电视大学了。

  不过,当时的北京广播学院没什么太大的名气是事实,我们等于买到了原始股。

  被北京罚款

  刚到北京,很多规矩不懂,其实,那时的北京,很多规矩也是乱的。

  到王府井逛街,看糖炒栗子新鲜,买了一包,边走边吃,吃着吃着不对劲儿了,一直觉得身后有一位大妈跟着,一回头,坏了,看着像一个清洁工,于是栗子不吃了,收了起来。

  一见我收了栗子,大妈说话了:“不吃了?那交罚款。吐一口皮五角,一共三口,一块五。”

  我傻了,大妈一直在保护犯罪现场,于是我无话可说,一块五,乖乖交了。

  在当时,一块五,可是巨款,心疼了很久,不过,值,以后再也不敢随地乱扔垃圾,甚至,都不太爱吃栗子了。

  民以食为天

  刚进大学时,用今天的眼光看,饭菜不贵,宫爆鸡丁、熘肉片,三毛五一份,而且是真有肉。等我们四年后离开校园时,同样的菜已经涨到八毛,肉,基本上要用考古的方式来寻找了。

  正长身体的我们,一顿饭也就是一份菜一份米饭或俩馒头,多了吃不起。因此,如何与大师傅斗智斗勇,争取让他给你装菜时多一点儿,就成了大学四年中一个重要的才能。由于大师傅往往是男的,女同学,尤其是漂亮的女同学,被我们怀疑在装菜时占了大便宜,不过也正常,在哪一个时代,美女都会占便宜。

  实际上即使多装一点儿,对于年轻的身体,也是杯水车薪。四年中,饿的感觉没停过,一般晚上五点多吃完饭,九点多就开始饿,别的买不起,买个馒头当夜宵是常干的事。然而不管你在宿舍里怎样藏好,十有八九,当你上完自习饥肠辘辘地回到宿舍伸手一摸时,都会发现:馒头又被偷吃了!找事主,难度太大,更何况,头一天,也许自己就是偷食者。

  毕业二十年后重回母校,在食堂里狼吞虎咽时被人偷拍。看着吃得猛,实际上却吃不了太多,一来怕增肥,二来胃口变小。人生真是矛盾,有胃口天天饿时没能力多吃,可有能力后又没什么胃口,不敢吃了。

  那年头,油水不足,胖子就少,班内有好事者成立了一个“油肚协会”,腰围达二尺五者可进入,最后全班男生满打满算,三十人里有三个合格的,剩下的,大多骨瘦如柴。而很多年后我们聚会,绝大多数都正在为硕大的肚子而发愁。显然,我们这一代悲剧的成分偏多,好像体型一直就没有正常合适过。

  偷书与自报家门

  常听人说,五十年代,中国民风淳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依我看,到八十年代初也是如此。倒不一定是民风淳朴,而是家家清贫,实在没什么可偷的。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慢慢提高,民风就不那么淳朴了。比如1986年我去长沙实习,在公共汽车上,就见到了这样的标语:“学雷锋,防扒手。”显然,伴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小偷,超过了乞讨,重新成为热门职业。当然,也有人“兼职”,比如偷书。

  八十年代,王府井新华书店是读书人的梦想之地,店堂大,书多,于是常去。不过那时候,大多数学生囊中羞涩,爱书却无钱买书,于是偷书者屡有出现。不过偷的没有防的精,总有落网者。对于广播学院学生,一旦被抓住,问及姓名时,男生总是“常振铮”,女的总叫“刘继南”。后来,这招不好使了,因为人家书店跟学校一打听,广播学院院长叫常振铮,副书记叫刘继南。

  很多年后,我们毕业二十年大聚会,常振铮院长到场,我们集体用掌声和跺脚,表达了对当年“盗用”常院长名字的深深感谢之情。

  1986年暑假,我去成都找中学好友,来了一趟长江之旅。一路上由于太缺钱就能省则省,逃票、睡船上的甲板、吃面包……居然用最小付出,完成了从成都到重庆再顺长江而下一直到南京最后回家的壮举。这是我们哥儿俩在武汉的合影,回忆中,苦都是乐。

  在校期间,我组织过一届书市,去北京很多书店商谈,人家答应让我们七五折或八折进书,于是拉到校园来卖,防盗成了重中之重。其中有本班一同学来到现场,趁大家不注意,将几本书装入包中,被抓了现行之后,他理直气壮地说:“还要钱吗?那我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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