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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冤录_张程【完结】(6)

  因此,古代司法制度在形式上也给当事人提供了详尽的申诉空间,每一个审级都允许当事人上诉,只要终审没有完成都允许翻案。当事人如果觉得下级衙门不公正,可以到上级官府申诉。县里不行,可以到府里告状,府里不行,可以到省里告状。如果觉得省里也不行,当事人还可以到北京上访,向刑部或都察院投递诉状,专业名词叫作“京控”。如果这些渠道都行不通,当事人还有一张王牌,那就是告御状。清朝的通政司,专门负责政令上传,其中有一个部门叫“登闻鼓厅”,里面有一面大鼓,允许任何人敲鼓鸣冤。一旦敲鼓成功,也就意味着敲鼓的人得到了一次向皇帝陈诉的机会。告御状的极端形式是直接拦圣驾。在皇帝出巡的时候,当事人可以拦住皇帝的车驾队伍,直接陈诉意见。

  要特别说明的是,刚才说的所有申诉、上访和翻案的程序,都是理论设计,是一种理想中的可能性,并不是真实的存在。要想在现实中真正实现翻案,非常困难。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上级部门没有能力,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对下级的案卷进行全面核查,更不可能重新审核。上级部门往往以下级衙门的审判为基础,进行追认。越往上,这种“下行上效”的情况就越普遍。府里认可县里的审判,省里认可府里的审判,刑部认可省里的审判,最多就改正一下下级部门案卷里的错别字和格式错误,或者加一两句可有可无的官话、套话。在这种情况下,县里的审判就成了所有环节的基础。所有的压力都加在了基层官员身上。而基层官员却在官员体系和规章制度中最没有发言权,他们压力最大,责任最大。为了完成任务,州县官员常常不得不游走在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这也是中国古代冤假错案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一个案子在政府体系中走的程序越多,被牵涉进来的官吏就越多。所有对案子签字确认的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旦这个案子被证明是冤假错案,被翻过来,相关官吏都要受到处分。而官员和官员之间,官府和官府之间,存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大家都是连在一起的。在翻案问题上,官吏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那就是案子一旦经手,就不能翻案。如果翻案,大家都没有好处。所以,翻案的时候,申诉者不仅要证明案子本身是一个冤案,还要面对整个司法体系的阻挠、反对。所有经手的部门和官吏,还有和他们有各种关系的官员们,会堵上每一条申诉途径,极力掩盖案情的真相。

  具体到合州鞠家的命案,向氏的弟弟在姐姐被判通奸杀人后,马上开始上诉,到合州、重庆为姐姐喊冤。应该说,向氏谋杀亲夫和儿子的案子疑点很多,但是上诉一次就被驳回一次。合州、重庆府、川东道等官员,都被一张无形的网笼罩了起来,大家一心要置向氏于死地,尽快了结这一命案。案子很快上传到四川省,就等省里审核后上报朝廷确认了。这么看来,向氏是凶多吉少了。

  但是,向氏的娘家人并没有放弃希望,他们商量后,觉得还是要向上申诉。他们也觉得正常的申诉不太管用,得另想办法。向家人想到的办法就是让向氏的侄女当抱告,替姑姑申诉。那么,抱告又是什么制度呢?

  抱告是在明清时期比较成熟的诉讼代理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当事人可以委托家人或者亲戚代表自己发起诉讼。

  清代对抱告制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可以由他人抱告。《大清律例》规定年纪特别大的人或者得了重病的人,没有能力到衙门打官司,可以由他人抱告。但是,揭发谋反、叛逆行为以及控告子孙不孝的,必须原告亲自到场,不接受他人抱告。

  第二类情况是,有些人虽然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但是不方便出面诉讼,可以由他人抱告。这类人有哪些呢?主要有三种人,第一种人是和政府公权力有密切关系的人员,比如在职的和卸任的官员、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衙门里当差的书吏、差役,等等。这些人如果直接发起诉讼,很可能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所以不能直接出面打官司。你想想,如果是在任的浙江布政使,或者退了休的刑部尚书,跑到杭州府仁和县的县衙里打官司,你让仁和知县怎么“秉公处理”?有功名的读书人,拥有很高的司法豁免权,遇官不拜,不能对他们动刑,所以秀才、举人也不能直接打官司。这第一种人,法律规定,遇到牵涉自己的案件,必须找人抱告。

  第二种要找抱告的人是声望特别高的人,比如大文豪、大画家、一代高僧或者大家族的白发族长,他们也不方便跑到衙门里,跪在地上喊冤。因此,他们也可以找人抱告。比如,灵隐寺的得道高僧,佛光普照,走到杭州的县衙门里,控告谁谁谁砍伐灵隐寺的树木,这合适吗?所以,得道高僧一般由徒弟出面抱告。在明清社会,女子抛头露面,被看作是很不光彩的事情,尤其是读书人家的女性或者大家闺秀。所以,很多时候涉及女性的诉讼行为,都是由她们的父亲、丈夫或者儿子出面代理。官府也认可这么做。这第二种人,法律没有规定他们必须找人抱告,更多的是约定俗成的习惯。

  第三种要找抱告的人是被关在监狱里的嫌疑人,他们觉得自己冤枉,可是又不能跑到监狱外面去上诉,所以必须让他人抱告。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向氏就属于这种情况。这第三种要找抱告的人,是迫不得已,不得不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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