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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与权势:谁掌管美国_[美]大卫·哈伯斯塔姆【完结】(53)

  诺曼钱德勒希望成为一名优秀的发行商。他越来越不愿意听到别人对他工作的议论。很清楚,他继承的东西已和时代脱节。此外,巴芙不断敦促改变新闻思想。她在50年代初就开始越来越意识到《时报》在同业中为人所不齿的情况。她和诺曼可以参加报界会议,可以得到苏兹贝格夫妇及其他同等身份人的礼遇。但是,显而易见,他们的报纸却受到人们的鄙夷。每逢新闻记者投票决定报纸的优劣时,《洛杉矶时报》只能排在末尾,仅在《芝加哥论坛报》之上。她自尊心太强,简直受不了。诺曼还稍好一点。巴芙远比诺曼清楚地意识到社区中的变化。变化不仅是涌进了几百万人,使洛杉矶暴涨起来。重要的是:这些人年轻,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不是退休来此处度晚年的,他们来这儿生活,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他们改变了这个城市。洛杉矶不再是天地狭小的孤岛,它需要一份不同类型的新报纸。所以她敦促诺曼改造报纸,辞去总编霍奇基斯(L.D.Hotchkiss),她认为此人是登不了大雅之堂的第二流人物,她还敦促改变《时报》管委会结构,改变整个工作程序。她不断推荐自己的儿子、她的继承人接管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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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德勒王朝的兴替(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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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钱德勒王朝的一双玉手

  巴芙钱德勒是走在时代前面的女人,是开拓型国家的女权主义者。最重要的,她有一股魅力:狂热,有力度,精力充沛。她也脆弱,多情,但易于平息。她一直处于工作状态。她是一股动力,永不停顿地向前推动。她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女性。“在诺曼钱德勒的一生中,我每天推动着他向前。”她曾经这样告诉一位朋友。对此没人怀疑,至少诺曼钱德勒的朋友相信这一点。正是这个女人,保持着钱德勒身上的动力,使之永不衰竭,她推动诺曼冲击自己狭小的轨迹,进入博大的天地,她还运用细腻的压力驱使自己的儿子奥蒂斯去完成杰出的业绩(他成为具有世界水平的铅球投手,并非偶然)。她是当代钱德勒家族中最重要的成员,洛杉矶城区无处不打上她的印记,城里的文化园地靠她一手建立。她一人单枪匹马,连哄带吓,连挤带压,筹集了足够的钱,在市里建起了音乐中心,和旁边的两座剧院,耗资一千八百万美元。这笔钱是在种种正常的集资手段失败之后,她发动太太们搞到的。巴芙掌握了所有人的弱点,把他们逼向死角,电话里,一副轻蔑的口气:“二万五?……我不想和你谈这么小一笔捐款。”巴芙督促女人,她们又给各自的男人施加压力。她的威胁就是:将他们逐出洛杉矶的社交王国(这个王国的统治者是《洛杉矶时报》)。作曲家约翰尼格林(Johnny Green)称她为阿尔卡彭(Al Capone)[3]以来最大的集资家。“多萝西钱德勒天篷”建设得十分理想,西部贫乏的文化由此而增辉,大厅立于城内《时报》大楼外(钱德勒在这个地区的财产十分可观,但是音乐中心的建立并未降低它的价值),这样一来诺曼钱德勒这位自制、不愿张扬的人,坐在《时报》办公室里,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依他妻子意志建成的泰姬玛哈陵,他曾尖刻地说:“我真不知道给厕所命名时会不会用我的名字。”有人用他的名字了,人们将《时报》大楼豪华的顶层称作诺曼钱德勒天篷,此说既无恶意,又很恰当,每个人都得有一个篷盖,不论是他,还是她。庆典以后的几个月,杰克本尼出席一次集会,看见诺曼和巴芙朝他走来,他转身对朋友说,“他们来了,天篷先生和天篷太太。”

  不过她确实是一个人物,很少有人,特别是妇女在其他城市留下像她在洛杉矶留下的那样深的印痕。任何人都不能怀疑她的影响,记住宴会席上,她的位子一定要安排得当,绝不能低于洛杉矶第一夫人,否则你就得不到安宁;《洛杉矶时报》报道社交界的作者,在为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举行的宴会上,要小心,不可说漏嘴,将坐在州长旁的人称做奥蒂斯钱德勒夫人(Mrs. Otis Chandler)。巴芙不喜欢米西(Missy)[4],一旦说错,巴芙要生气的,是她,诺曼钱德勒夫人坐在州长身边(顺便提一下,她同样不喜欢这位州长)。她的朋友不无爱慕,把她称作维多利亚女王。诺曼钱德勒的姐妹,则冷冰冰地把她叫做王夫人(Madame Queen)。并非人人爱她,社团里人们对待她的态度分野清楚。她每做一件事都要付出一定代价。那些对她缺乏忠诚的人,那些资助反叛的人,那些和她作对的人,到头来多半都受到惩罚。她是开拓者,是一个破坏旧框框,建立新准则的女人。不过,千万不要离开她另去标新立异,比她新一点不行,比她旧一点也不行,不可过于激进。她毁掉了旧生活秩序的准则,同时又要做新的准则的仲裁者。如果某个妇女栏目的编辑对人工流产,或其他某些她未拿定主意的问题反应过快,她会大发雷霆。洛杉矶能从一个区域性、死气沉沉的社区,发展为一座现代化的、成熟的、能力无量的城市(过去它仅仅是一座四处蔓延的小城),《洛杉矶时报》能从反动的地方性报纸一变而成为全国性的现代大报,若论其中的贡献,多萝西钱德勒位居第一。长滩巴法姆家的成员干得不赖。

  长滩巴法姆家族赶不上洛杉矶钱德勒一家发达,可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好人家,笃信宗教,奋斗不息,颇有成就。巴法姆一家经营一批规模宏大,买卖兴隆的文具店。多萝西的父亲,查尔斯巴法姆(Charles Buffum)曾出任过长滩市长。他是个好人,基督徒,敬畏上帝,1902年从伊利诺伊移居加州。不过他家的女人更深谙世故。他的妻子弗恩史密斯(Fern Smith)毕业于伊利诺伊州盖尔斯堡(Galesburg)的一所名牌学校,诺克斯学院(Knox College)。还有一位婶娘,梅史密斯(May Smith)在安阿伯(Ann Arbor)获得医科学位,在那个时代,这对女人来说实属罕见。巴法姆家人的教养比人们想象的要好一些,毫不奇怪,巴法姆的三个孩子都上了斯坦福大学,那是加州良家子女就读的地方。多萝西最小,学习不认真,像是使性子,不愿走哥哥姐姐的道路,在斯坦福大学她的大多数时间都花在跳舞上。一个春天的良宵,在舞会上她看见一伙男学生,不跳舞,而围坐在大窗沿上,有的在屋里,有的在屋外。她记得他们都身穿破旧衣服,这是他们特有的势利模样儿,身为男学生就不必穿戴整齐。她打量着这些人,当时,不少人第一次见到诺曼钱德勒,都认为他是最漂亮的小伙子,她也不例外。诺曼钱德勒穿着随便,不跳舞,坐在那儿看,一饱眼福,像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过他也有这种权利。丝毫看不出他是否留意了她。很明显,他是舞厅的王子,她是不是公主,却很难说。那时,她去女生联谊会,天天都路过男学生的房子。春天,男学生,这些小祖宗,每天要做的一件例行公事就是坐在草坪上打量每个过路的姑娘。过了那么一段时间,巴芙开始意识到钱德勒的眼神。不管怎样,她的步态很好。她和当时斯坦福大学所有年轻女人一样,每当路过男学生房子时,就放慢脚步,留意身姿。不久,诺曼钱德勒邀她外出,这正是她求之不得的事。诺曼钱德勒喜欢看电影,那年他俩一起看了不少电影。四年级中期,诺曼钱德勒变得骚动不安,想去尝试真正的生活,他离开大学,去《洛杉矶时报》任职。不久和多萝西巴法姆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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