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唐宋历史评论.第二辑_包伟民/刘后滨【完结】(67)

  [71] 笔者一直没有找到关于道僧随地方官赴任的事例,唐仲友与乡僧的例子恰好符合。

  [72] 《嘉定赤城志》卷二七《寺观门一》,第7477页。报恩寺在寺院中名列第一。

  [73]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5页。

  [74]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4~215页。

  [75]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6页。同一条奏状中还言及祝元善兴修盖竹洞屋宇,向曹县丞行贿了二百余粒丹砂。

  [76] 李冲虚曾送给十八宣教旧琴一面,见《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9页。

  [77]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3~224页。

  [78]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9页。

  [79] 这里所谓的“地方势力”,主要是指在地方上的头面人物,他们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社会声望,又不在官府担任职位。其实上述的营妓、胥吏、僧道等特殊群体严格来说也属于地方势力的范畴,这里只是更细分一些。

  [80]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6页。

  [81] (宋)许兴裔:《重修灵康庙记》,《宋代石刻文献全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第2册,第96页。

  [82] 《全宋文》第260册,第358页。案:此文录自《嘉定赤城志》卷三一。

  [83] 此外,应世荣还利用牙人的身份,帮助唐仲友(通过其亲戚高宣教)偷税漏税,见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6~227页。

  [84] (清)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卷六〇,第1952页。

  [85] 从中津桥的启桥钱年收入超过二千五百贯的结果来看,颇为可观,所以中津桥被风摧毁后,知州周晔马上加以重修,这从另一个角度也反映了往来的商船络绎不绝,并没有因为建桥收钱而萎缩衰败。

  [86] 朱熹奏状中有一请托案例,有“张应龙载糯谷二十石过浮桥捉住,系黄勉嘱托丁志(台州书表司胥吏)取受张应龙钱六十贯文九十六陌,丁志告覆仲友,遂得疏放”。见《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7页。这里的浮桥应即中津桥。张应龙一次运送的糯谷达二十石,行贿丁志达六十贯文九十六陌,可见其富足,其运送糯谷被捉,也说明其为走私。

  [87] 《全宋文》之原文为“勒令逐人罚钱,以助课利。不纳解州,作徒罪科断,追纳赏钱”。“不纳”下应断开,作“不纳,解州,作徒罪科断”。

  [88] 原文作“监纳赃钱”,“监”即前述“监系”,指关押起来;“赃钱”,后又作“追纳赏钱”,前面的“赃钱”是指违法所得赃款,后面的“赏钱”则是用“赃钱”的一部分作为酒务的奖赏。

  [89]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30~231页。

  [90]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2页。

  [91]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4页。

  [92]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7页。

  [93]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4~215页。

  [94]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五状》,第234页。

  [95] 《宋史》卷一六七《职官七》。参见龚延明《宋代职官辞典》“通判”条。

  [96] 《嘉定赤城志》卷十《秩官门三》,第7368页。

  [97] (宋)高文虎:《重建中津桥记》,《赤城集》卷一三。

  [98]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0页。

  [99]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1页。

  [100] 前面曾言及,唐仲友在知信州时就因为捉拿私酒受到提点刑狱的按劾。永康县派人到台州抓捕为唐仲友雕印书籍的蒋辉,唐仲友劫走蒋辉藏在住宅中,永康县申提刑司,提刑司发牒催台州遣送蒋辉,唐仲友总是以蒋辉身死上报提刑司。见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9页。

  [101] 关于朱熹在朱唐事件中的行事可以参看束景南的《朱子大传》。

  南宋中后期告身文书形式再析

  王杨梅

  摘要:依据除授方式的区别,告身分为制授告身、敕授告身与奏授(旨授)告身。制授告身对应高层任命,敕授告身承载特旨除授,奏授告身则反映由吏部奏上的常规注拟与迁转。南宋中后期是告身制度的末期,告身书式高度精简、稳定。以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的发现为契机,结合其他存世告身文献,本文总结出这一时期的一般告身书式,并试图以政务运行的眼光,再次分析其文本所反映的政治结构与行政运作流程信息。告身盛于唐宋,作为当时普遍行用的除授凭证,其发展与唐宋间职官体系的变迁同步,是唐宋国家政治体制变化的反映。伴随选任制度的变迁与除授文书体系的调整,作为一种独立文书类型,告身的核心意义由凭证向象征转移。

  关键词:告身 官告 文书形式 徐谓礼文书

  告身,又称官告、告[1],是中国古代朝廷颁发的除授凭证,其授予对象,既包括文武官员,又包括内外命妇、庙神僧道等,且常处在变化之中。唐宋史学界对于告身的研究早已取得许多成果,而浙江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的追回与出版,再次带动了一批宋代告身研究论著出现[2]。

  随着探讨的展开,宋代告身的文书形式与行用范围、对制诰文书的承载以及其本身的凭证意义都逐渐明晰,似乎未知的空间已经不多。然而,我们重读相关史料,仍然会发现许多难以索解的细节。笔者此文,拟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尝试以政务运行的眼光再次审视宋代告身的文书形成过程,抽象出南宋中后期的一般告身文书形式,并对其中一些问题与细节再作发覆,希望有助于对告身制度的认识。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