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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历史评论.第三辑_包伟民/刘后滨【完结】(65)

  元人修《宋史》时,除利用宋人史籍外,因《辽史》《金史》先成,[38]故其内容亦有参考《辽史》《金史》者。如《宋史》卷五二《天文志五·日食》载:

  (绍兴)七年二月癸巳朔,日食于室。(原注:是年当金之天会十五年,《金史》不书日食。)……十七年十月辛卯朔,日食于氐。(原注:是年乃金之皇统七年,《金史》不书日食。)……(庆元)六年六月乙酉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原注:是年乃金承安五年,《金史》不书日食。)……(嘉泰)三年四月己亥朔,日有食之。(原注:《金史》不书。)……(嘉定)四年十一月己酉朔,日当食,太史言不见亏分。(原注:《金史》不书。)[39]

  但总体而言,《宋史》主要依据宋“国史”而成,故后世由《宋史》大体可窥见宋“国史”之大概。

  四 《宋史》与部分宋元史籍之关系

  自明代以后,批评《宋史》者甚多,其中不少涉及《宋史》取材问题,以及《宋史》与其他宋元史籍之史料承袭关系。以下即据笔者所见,对《宋史》与现存宋元时期重要史籍如《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太宗实录》《八朝名臣言行录》《文献通考》等史料的承袭关系以及其史料价值等问题做一探究。

  1.《续资治通鉴长编》

  《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为南宋史学家李焘所撰。因元朝撰修《宋史》时,“直翰林仍兼史职”之袁桷尝上《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称史馆中史书颇缺,故“具书目以备采择者”,其中“宋世九朝,莫详《长编》,而……今院中《长编》不备”,[40]由此今有学者认为当时元史臣撰修《宋史》时,未曾取材于《长编》。诚然,现存史籍中未见有《宋史》尝取材《长编》之记载。但袁桷上《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之时,与撰修《宋史》完成尚有时日,故不能由袁桷《事状》所言即认定元末史臣始终未能“搜访”到《长编》。而且袁桷《事状》所列“院中”所缺之书籍,除《长编》外,尚有《东都事略》等多种,而检阅《宋史》,实已引录王称《东都事略》内容。[41]同时,比勘《宋史》与《长编》的相关文字,基本可以认定《宋史》尝取材于《长编》,如:

  关于宋初“金匮之盟”,《宋史·宗室传·魏悼王廷美》[42]与《长编》卷二二太平兴国六年九月辛亥条[43]记事显然存在沿承关系。

  《长编》于此条记事下注云:“‘不待五十,已尽知四十九年非’,此太宗盛德要语也。今《正史》削去,可不惜哉!今依《实录》具载圣语。”此《正史》即指《三朝国史》,《实录》指《太宗实录》。又《长编》卷二载杜太后崩事,亦记有皇太后与宋太祖约定“金匮之盟”,命赵普起草“誓书”,并于注文中云:

  司马光《记闻》称太后欲传位二弟,其意谓太宗及秦王廷美也。今从《正史》及《新录》,而《旧录》盖无是事。……然则太后顾命,独指太宗,《记闻》误也。《正史》《新录》称太宗亦入受顾命,而《记闻》不载,今从《记闻》。按:太宗初疑赵普有异论,及普上章自诉,且发金匮,得普所书,乃释然。若同于床下受顾命,则亲见普书矣,又何竢普上章自诉,且发金匮乎?盖《正史》《新录》容有润色。按《太宗实录》载普自诉章,其辞略与《记闻》同,当顾命时,太宗实不在旁也。《正史》《新录》别加删修,遂失事实耳。故必以《太宗实录》及《记闻》为正。[44]

  《太祖实录》初修于太宗时,再修于真宗初,故前者称《太祖旧录》,后者称《太祖新录》。综合上引文字,可知《长编》所记载的昭宪杜太后临终前顾命之事,是依据《三朝国史》、《太祖新录》及司马光《涑水记闻》之相关文字糅合而成。而《宋史·宗室一》“或谓”以下有关传位之序的内容,却与太宗、真宗父子欲否定廷美有继位之资格的目的不符,定非《太祖新录》《太宗实录》《三朝国史》中内容。由此可证《宋史》此段文字,当取材于《长编》“或曰”以下文字,而其源头乃出自司马光《涑水记闻》。

  2.《宋太宗实录》

  两宋历朝《实录》,是元史臣据以撰修《宋史》的重要史料来源。两宋《实录》,今仅存《宋太宗实录》残本二十卷。《宋太宗实录》初修于宋真宗咸平元年(998),增修于大中祥符末。南宋李焘纂修《长编》宋太宗朝史事时,多次引录《实录》与“别本《实录》”。据燕永成先生考证,《长编》所引录之《太宗实录》乃咸平初修本,“别本《实录》”乃祥符增修本,今所传的《宋太宗实录》残本即是李若水咸平初修本。而据《长编》引文分析,“别本《实录》”的纪事内容“明显多于今存本”即咸平初修本。[45]

  对于《宋史》与《宋太宗实录》之关系,有学者以为若两者对某事之记载抵牾,即重《实录》而轻《宋史》,“因为相对而言,《实录》是第一手史料”。[46]此论大体无误,但不可一概而论。因为《宋太宗实录》的再修之原因,主要因其初修本仅用“九月而毕,人难其速”,[47]故所载之事“尚有漏落”。[48]而《长编》在称引《宋太宗实录》时,还多有考证、纠正其纪事内容之误失。如《长编》卷二八雍熙四年十二月“赵普来朝”纪事注文称:“《普附传》云:上亲耕籍田,普上疏引姚崇十事以谏,因求入朝。按:十事乃普引以谏伐幽州,与籍田不相关。《附传》误矣。盖未尝见普手疏,故妄载于籍田,《正传》亦已改之。”[49]此处《普附传》乃指《宋太宗实录·赵普附传》,《正传》乃指宋仁宗初年所纂修的《三朝国史·赵普传》。今按《宋史·赵普传》,“普上疏引姚崇十事以谏”正置于雍熙三年春谏“大军出讨幽蓟”之时。[50]即宋“国史”虽主要依据“实录”编修,但仍会根据其他史料纠正、增补《实录》中的错漏,上述引文中即《三朝国史·赵普传》依据赵普“手疏”纠正了《宋太宗实录·赵普附传》的错讹,而《宋史·赵普传》之纪事同于《三朝国史·赵普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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