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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历史评论.第三辑_包伟民/刘后滨【完结】(67)

  如此则是否存在《宋史》撰修官未见《梦溪笔谈》而转引自《五朝名臣言行录》之事?按《宋史·隐逸传中》载有杜生事迹,传末载有“黎阳尉孙轸……后至延安幕府,为沈括言之。括时理军书,迨夜半,疲极未卧,闻轸谈及此,乃顿忘其劳”。[61]检《梦溪笔谈》,其事果载于卷九,[62]文字承袭之迹历然。可证元末撰修《宋史》时,实曾取材于《梦溪笔谈》。

  而“《王安石传》多取朱子《名臣言行录》”一说,乃指《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六之二《丞相荆国王文公》而言。[63]《丞相荆国王文公》合计征引史料四十九条,内正文四十四条(有六条未注明引文出处),注文五条,共征引文献十六种。

  续表

  与《八朝名臣言行录》其他名臣言行事迹多取材于其《行状》《墓志》《神道碑》,或取材自与其关系密切者如亲友、门人、故吏等所撰文字,甚至自撰文字者不同,《丞相荆国王文公》所征引文献大多为笔记、杂史之类,且撰者多属其政敌。而六条未注明引文出处者,其中四条内容来源实与宋代官修史书相关,即其引文之首句分别为“荆公召为翰林学士”“荆公既为参知政事”“初吕惠卿为荆公所知”的三段文字皆属朱熹删录《实录·王荆公安石传》中相关内容而成,而“平甫教授西京国子监”一条乃“据《(国史)安国本传》及司马光《记闻》删修”。且《丞相荆国王文公》卷首之王安石小传的史料来源,亦源出《实录·王荆公安石传》,即是朱熹删录《实录》相关内容而成。[64]上述相关内容皆见于《宋史·王安石传》。由此亦可证,《宋史·王安石传》实依据《四朝国史·王安石传》撰成。

  4.《文献通考》

  元初马端临所撰之《文献通考》,实为研究宋代历史、制度的重要史籍,被称为“文献渊薮”。其所载内容多有与《宋史》重复者,故颇有学者以为《宋史》之部分卷帙乃抄录自《文献通考》。如《宋史·高丽传》,[65]宋晞先生于《读〈宋史筌·高丽传〉》一文中论述《宋史·高丽传》一些记载讹误时,称其“乃沿袭马端临《文献通考·四裔考二》……之误而误”,[66]以为《宋史·高丽传》之内容源出《文献通考·四裔考二》所载“高丽”部分[67]。杨渭生先生《〈宋史·高丽传〉与〈宋史筌·高丽传〉之比较》一文中也有类似结论。[68]然对勘两者相关文字,却是互有详略,部分内容此有彼无,而且《宋史·高丽传》之内容要多于《文献通考·四裔考二》所载者甚多。

  由此,可推知《宋史》虽编撰晚于《文献通考》,但其《高丽传》不当源出《文献通考·四裔考》,而是两者史出一源,即“宋代国史”,故两者皆有称宋朝皇帝为“帝”“上”,称宋朝使高丽者为“我使”“朝廷使”等文字。然因两书撰修者删削有别,而详略有间。亦因为此,故见于一书中之讹误,在另一书中同样存在。如《宋史·高丽传》云“(绍兴)三十二年(1162)三月,高丽纲首徐德荣诣明州言,本国欲遣贺使”,《文献通考》中内容相同,然据朝鲜郑麟趾《高丽史》卷十八所载,徐德荣实为宋朝“都纲”,贸易往来于宋、高丽之间,并兼为两国传递信息。宋“国史”因其当时来传高丽欲遣使臣西来宋国之消息,遂误认其为“高丽纲首”,而《宋史·高丽传》《文献通考·四裔考二》皆承其误。[69]

  续表

  此类情况,并不限于上述《宋史·高丽传》与《文献通考·四裔考二》,尤其《宋史》诸志与《文献通考》诸考之间因史源原因而内容相同或相类者更为普遍。

  5.《金史》

  上文已述及元末史臣编撰《宋史》时,尝引录稍前完成的《金史》内容。历来学者对于《金史》的评价要高于《宋史》,然则两者同记一事而内容矛盾时该如何取舍?下举南宋吴曦降金一事为例。

  吴曦乃抗金名将吴璘之孙,开禧二年(1206)三月被任为四川宣抚副使,又兼陕西、河东路招抚使,“许便宜从事”。不久,秘密遣使向金朝纳降。对于吴曦降金之具体年月,《宋史·宁宗纪二》载:开禧二年四月下旬,“吴曦遣其客姚淮源献关外四州于金,求封蜀王”。六月,“金人封吴曦为蜀王”。十二月下旬,“吴曦始自称蜀王”。三年正月间,“吴曦僭位于兴州”。[70]其他宋方文献如《宋史·吴曦传》《两朝纲目备要》卷九等记载同。

  然而金方史籍如《金史·章宗纪四》所载却颇有异:泰和六年(即宋开禧二年)十二月中,“宋太尉、昭信军节度使、四川宣抚副使吴曦纳款于完颜纲”。故“完颜纲遣京兆录事张仔会吴曦于兴州之置口。曦具言所以归朝之意,仔请以告身为报,尽出以付之,仍献阶州”。于是“完颜纲以朝命,假太仓使马良显赍诏书、金印立吴曦为蜀王”。随即吴曦“遣其果州团练使郭澄、提举仙人关使任辛奉表及蜀地图志、吴氏谱牒来上”。[71]

  宋、金双方所载时间之异,实与两史所据史源不同有关。对此,今日研究者多以为《金史》所载者较为可信。[72]然《宋史·方信孺传》又载宋廷于开禧三年间“遣信孺再往,时吴曦已诛,金人气颇索,然犹执初议。信孺曰:‘……且以曲直校之,本朝兴兵在去年四月,若贻书吴曦,则去年三月也。’”[73]又宋廷于开禧三年十月“诏谕军民”时声称:“第惟敌人,阴诱曦贼,计其纳叛之日,乃在交锋之前,是则造端岂专在我?”[74]其言虽有为宋廷开脱首启兵端之责,然其所言如此气壮,也反证《宋史·宁宗本纪》所云乃属有据。而《金史·完颜纲传》所载却正与《宋史》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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