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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新觉罗家族史_刘小萌【完结】(74)

  宗室取得上述爵位的途径有四种:功封、恩封、袭封、考封。

  功封是指宗室王公有勋绩而受封。首先是清朝开国时立有“佐命殊勋”的王公。乾隆四十一年(1776),弘历上谕:“诸王袭爵,经朕酌定,由军功晋封者,世袭罔替。其余恩封诸王袭爵时,皆应以次递降。”[2]四十三年正月,弘历为沉冤100多年的多尔衮翻案昭雪,命恢复睿亲王爵,由其后裔“世袭罔替”。豫亲王多铎,受到多尔衮之狱株连,被降亲王爵,其后又改封信郡王,弘历追念他在开国诸王中堪称“战功之最”,命复其原爵。又诸王中披坚执锐拓土开疆共成一统之业者,礼亲王代善后改封康亲王,郑亲王济尔哈朗后改封简亲王,肃亲王豪格后改封显亲王,克勤郡王岳讬后改封平郡王,其子孙所袭均非始封之名,不足昭示后人,均“复其原号”。[3]除上述礼亲王,郑亲王、睿亲王、豫亲王、肃亲王、克勤郡王、承泽亲王(后改号庄亲王)硕塞、顺承郡王勤克德浑也因佐命殊功,子孙享受“世袭罔替”的待遇。这就是有清一代著名的“八大铁帽子王”。所谓“铁帽子”,是喻言其爵位承袭之保险可靠,具体讲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封爵者若无亲子可承袭,准亲兄弟或兄弟之子承袭,有异于一般宗室王公无亲子应不准承袭之例;其二,若袭爵者中有人获罪,只一代暂降,再有应承袭时,仍袭原爵。如平郡王庆恒获罪,降为贝子,其子再承袭时,仍当袭封郡王。

  在清代,获此殊恩的还有玄烨第十三子胤祥,他因“公忠体国”,被胤禛封为怡亲王,爵位“世袭罔替”。到了晚清,恭亲王奕以“赞襄大政”,醇亲王奕以光绪帝生父,皆特恩“世袭罔替”。庆亲王奕劻,作为清末朝廷的实权派,也得到“世袭罔替”的殊荣。

  功封制度,集中体现了清室对宗室懿亲赏功酬庸之意。其结果,确保了以努尔哈赤嫡亲子侄为核心的王公贵族,世世代代,处于宗室最尊显的地位。

  恩封,指以宗室近支而得封爵。清制,皇子年满15岁,由宗人府奏请封爵。如果奉旨暂停,每5年再奏请一次。根据这项制度,皇子均可得到封爵。这是清代王公日益增加的重要原因。

  袭封,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出缺,由宗人府选其子嗣内人才骑射清语优者数人,无论嫡庶,带领引见后由皇帝决定承袭之人。袭封的人选依次以嫡子孙为优先,如无嫡子孙,方准庶子孙承袭。若无庶子孙,准以亲兄弟及亲兄弟之子承袭。如果是大宗子孙,因罪降革,其祖父原爵是以军功得封的,准旁支子孙承袭。

  按清初旧制,亲王、郡王爵位都可以由一嫡子“世袭罔替”,只是贝勒以下,才实行“世袭递降”原则。乾隆三十九年(1774),改为除“世袭罔替”功封诸王外,更多的恩封王公,其子孙均按“世袭递降”原则袭爵。如始封为亲王的,其嫡子中1人,只能袭封为郡王;其嫡孙中1人,只能袭封为贝勒。即每代降袭一级。弘历对袭封制度的调整,反映了宗室贵族迅速繁衍对原有封爵制度的冲击。他在解释做此变动的原因时说:“承恩封爵,宜有亲疏之别,若不限以等差,则国家延祚奕世,王爵愈积愈多,既不免于冗滥,且与勋劳世及者无所区分,亦非所以昭奖劝。此展亲之恩,不得不示之节制也。”[4]清入关百余年间,宗室爵位越封越滥,已到了必须加以限制的地步。但在同一谕旨中,弘历表达了对诸王递降至奉恩将军不过六七传的不忍之心,因此又规定凡亲王以次递降者,至镇国公而止;郡王以次递降者,至辅国公而止,其公爵均世袭罔替。

  考封,亲王以下,除1子袭封外,诸子至20岁,例得推封。但要经过考试,合格者方授给一定爵位。

  清初,本没有考封制度。有爵位贵族的子孙,不但人人皆可受封,而且,受封爵位较高。其结果,必然导致爵位数目的迅速扩大和高爵位的增多。更严重的弊端在于,贵族子弟年满15岁便可坐享爵位加封而无需付出丝毫努力,助长了骄惰的风习。康熙二十七年(1688),玄烨谕旨称:今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不问贤否,概予封爵,以至视为故典,不思进取。因此规定,应封爵者,年至20,要考试清语及马、步射。优者,照例封给应得之爵;平者,降一等;劣者,降二等。[5]考封制度就是从这一年开始的。

  雍、乾年间,进一步完善了考封制度。雍正八年(1730),制定“王公以下嫡子考授例”,乾隆八年(1743),又制定“王公以下庶子考授例”。嫡子指王公嫡福晋(嫡夫人、嫡妻子)所生子,庶子指王公侧福晋或侧室以及妾媵所生子。顺治年间原定:除一嫡子可袭原爵外,亲王余子皆可封郡王,郡王余子皆可封贝勒。康熙年间,对亲王和郡王诸余子封爵均减一等,即亲王余子由原应封郡王改为贝勒,郡王余子由原来应封贝勒,改为贝子。在新的嫡子考授例中,无论哪一级贵族子弟,其考授爵位均明显低于原来应封的等级。仅以亲王为例,先前,嫡子可封贝勒,至此,仅能考封不入八分镇国公,也就是说降低了四级。庶子考授例则明确规定了庶出子考封应得爵位。其中侧福晋、侧室所生子,考授的爵位要比嫡子相应低二三级以上。如亲王嫡子可考封不入八分辅国公,侧福晋子考授二等镇国将军;妾媵所生子,只能考授三等辅国将军。此外如郡王以下辅国公以上侧福晋、侧室子,郡王以下贝子以上妾媵子,均降等考授,“其余妾婢所生之子为闲散宗室,不授封”。[6]至于低爵宗室——不入八分镇国公至奉恩将军,仅封嫡子,庶子全部不授封,为闲散宗室(详见附录一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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