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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史_岑仲勉【完结】(165)

  阶级之判愈明,服御之制亦随而愈密。汉高令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苻坚制金锦绣,工商、皂隶、妇女不得服之,犯者弃市;《周书》六建德六年,令民庶以上,唯听衣绸、绵绸、丝布、圆绫、纱、绢、绡、葛、布等九种,余悉停断。涉官吏章服,其制繁缛,故不复论及。

  旧说以改正朔、易服色为上古革代之新政,前者属于误会,已于历法节辨之,易服色之误会亦然。种族不同,好尚自异,战胜之族,如非遇特殊环境,未必即向被征服者低头同化,故《礼记·檀弓上》所云夏后氏尚黑,殷人尚白,周人尚赤,又《明堂位》,殷之大白,周之大赤,此非周族故意向商族取异,乃自保其原有之习惯而已。后世缺民俗认识,更将不同之习俗,移转于等级之差别,则愈演变而愈失原意。

  依于经济及其他发展,服御之限制,势必无法长久维持,“风俗奢靡,不依格令,绮罗锦绣,随所好尚,上自宫掖,下至匹庶,递相仿效,贵贱无别”,(《旧书》四五)便随而产生。

  唐人一般多戴幞(音伏)头,“起于周武帝,盖取便于军容”,(《会要》三一)其法以三尺皂色纱绢等覆首向后,尽韬其发,一谓之四脚(脚亦作角),乃四带也,两脚系脑后垂之,两脚系颔下,取其服牢不脱,无事则折脑后二带反系头上,令曲折附顶,故亦谓之折上巾(名见《会要》引武德四年敕)。其后又改为硬脚(参《梦溪笔谈》、《演繁露》及郭思《画论》)。

  席帽,本古之围帽也,男女通服,以韦为之。隋炀以后,丈夫者组藤为盖曰席帽,盖取其轻。后或因薄不御寒,长孙无忌用乌羊毛为浑脱毡帽(参《中华古今注》、《资暇录》及《朝野佥载》)。

  衫子亦曰半衣,取便侍奉,(《古今注》)贞观时,士人以棠苎襕衫为上服,(《新书》二四)后则臧获贱伍皆服襕衫。

  半臂亦曰背子,隋始制之。

  唐人以狐背为裘而弃其白[117],取其厚而温。(《汉书·匡衡传》颜注)

  唐初,宫人骑马者依齐、隋旧制,多著幂罗,虽袭自外族,而全身障蔽,不欲途路窥之,王公之家,亦同此制。永徽之后,皆用帷帽,拖裙到颈,渐为浅露,虽禁断而无效。中宗时无复羃之制,开元初,从驾宫人骑马者皆著胡帽,靓妆露面,士庶相仿,帷帽绝不行用。俄又露髻驰骋,或穿丈夫衣服靴衫,尊卑内外,同为一贯,(《旧书》四五)此唐代女子逐渐解放之一事也。女子之帷帽,四周垂丝网之,施以珠翠。(《中华古今注》)

  披帛或云始于秦,(《事林广记》)或云女子古无披帛,开元中始诏世妇等参侍时披帛,(《中华古今注》)今世俗婚娶,男妇皆披绛帛,即其遗制。(《天香楼偶得》)

  自北朝以来,男女衣饰多尚胡服窄袖,唐初犹尔,至开元后稍博。(《笔谈》)[118]大和六年敕定,袍袄等曳地不得长二寸已上,衣袖不得广一尺三寸以上,妇人制裙不得阔五幅已上。裙条曳地不得长三寸已上,襦袖等不得广一尺五寸已上。开成四年淮南李德裕奏,管内妇人衣袖先阔四尺,今令阔一尺五寸,裙先曳地四五寸,今令减三(或本讹“五”)寸。(《会要》三一)向达近年研究敦煌壁画,谓自六朝至唐初,男女俱著胡服,即所谓裤褶,男衣短仅至膝,折襟翻领;女衣亦同而稍长,内面另有长裙,肩披肩巾,俱穿胡靴[119];足觇李唐一代服装趋尚之转变。

  第六十七节 社 会 杂 缀

  北齐之世,距南北分裂已约二百五十年,根于彼此隔绝及其他原因,故社会风气互殊,可取颜之推《家训》数则以作示例:

  今北土风俗率能躬俭节用以赡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

  南间贫素,皆事外饰,车乘、衣服,必贵齐整,家人妻子,不免饥寒。河北人士,多由内政,绮罗金翠,不可废阙,羸马、奴,仅充而已。

  江左不计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婢媵终家。……河北鄙于侧出,不预士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120]。

  江东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数年间未尝识者,唯以信命赠遗,致殷勤焉。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此乃恒代之遗风乎。

  河北妇人织纴组之事,黼黻锦绣罗绮之工,大优于江南也。

  南人宾至不迎,相见捧手而不揖,送客下席而已。北人迎送并至门,相见则揖。

  江南同昭穆者虽百世犹称兄弟,对他人言则曰族人。河北虽三二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

  凡上所言,似可以表现唐代所谓“家法”之一斑,无怪乎开、天间传家法者推崔沔之家学,崔均之家法,又贞元已来,家法以崔倕为首,(均《语林》一)都落在河北崔氏也。然李晟治家有名,(同上)彼固非出身旧族者,是又不可一概而论。

  陈氏云:“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121]按柳睦州(齐物)以锦帐三十重娶名倡娇陈,(《因话录》宫)齐物即玄宗柳婕妤之兄,玄宗曾赞“柳家多贤女子”,(《语林》四)又李德裕所娶,乃为不知其出之刘氏(见四五节),是未至于世俗所弃之甚也。陈氏又云:“唐代德宪之世,山东旧族之势力尚在,士大夫社会礼法之观念仍存,词科进士放荡风流之行动,犹未为一般舆论所容许,如后来懿僖之时者。”[122]按进士长安狎妓,开元时旗亭画壁,是其一端,(并参《开天遗事》)白行简之传李娃,白居易之赠阿软,(《集》一五)元和前何曾有所顾忌?又刘开荣云:“山东士族抬头,礼法之风,开始浓厚。”[123]然大中年正是进士科抬头时候,而同时宣宗女万寿公主,却令从士人法,又敕公主、县主有子而寡者不得再嫁,复次,由高祖至代宗,公主再嫁之可知者计廿五人[124],下迄宪宗,三嫁或三嫁已上者五人[125],后此史文或不尽详,相信总比已前为少,是否吾人可认德宗已降为山东士族抬头时期?涉此类问题,吾人要当别寻其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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