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纸业、工矿、农林四大官营公司转移民营,这样就直接迫使地主把卖地所得
转为工业投入。
到1953年底,台湾当局已征购地主土地139300多公顷,占全部出租耕地的56%;
被征购土地的地主计106049户,占地主总户数的59.3%;承领农户计194823户,
占佃农总户数的64%。虽然"公地放领"和地主自行出售土地沿续到了70年代,但
从总体上看,以1949年的"三七五减租"为起点,到1953年底,以"耕者有其田"
为基本内容的"土地改革"已大体完成。
台湾的"土地改革"通过层层递进的"三部曲",对台湾的农业、工业乃至整
个社会都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首先,土改使台湾农村的阶级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大量的无地农民成为自
耕农。1949年台湾总农户中,自耕农占36%,半自耕农占25%,佃农占39%;到1960
年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自耕农占64%,半自耕农占21%,佃农则下降为15%。而
地主也产生分化,一部分转变为自耕农,另一部分转人工商领域,实力得到发展后
摇身一变又成为工业巨子。如号称台湾"四大豪主"的辜振甫、林犹龙、林伯寿、
陈启清,就控制了台湾水泥。纸业、工矿、农林等四大公司的大部分股票。土改使
大批农民获得土地,自耕农经济成为台湾农业经济的主体,取代了原来占统治地位
的租伯经济。传统的地主佃农关系,已被经济业务往来关系所替代。
随着农民经济地位的上升,其政治权力和社会地位也得到提高,一些较富裕的
自耕农担任了乡村政权中的领导职务。到50年代后期,乡镇代表只有23%是地主,69
%都是自耕农,7%是工商业者。土改基本摧毁了台湾农村的封建租佃关系,从而
建立了新的农村政治结构。
其次,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三七五减租"实施以后,一方面地租减
少了,另一方面地价猛跌,使佃农购买土地的费用减少,增加了佃农转为自耕农的
机会。"公地放领和耕者有其田"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而大大激发
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农民愿意增加劳动投人和财力投资,以便在现有耕地面积下追
求产量的极大值。农业的发展,为工业积累了资金,提供了原料,开拓了市场,准
备了劳动力。正如台湾学者所指出,没有农业的发展,便没有工业的进步;没有
"土改",则没有农业的发展。因此,"土改"对台湾经济起飞作出了"基础性贡
献。"
但是,台湾的"土改"也有它不尽完善之处。
首先,地主阶级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还得到了保护。在实行"耕者有其田"这
一关键性的步骤中允许地主保留水田3甲,旱田6甲。而当时台湾农户平均的经营面
积只有1.18公顷。在实行"公地放领"时,明文规定承领公地的佃农每户不得超
过1甲。结果受领农户平均每户才0.49公顷。另外,很多从大陆迁台的官僚贵族,
凭借随身携带去的金钱,也承揽了不少土地。地主即使得到一定限制,但仍然过着
比农民优越得多的生活。在政治上,地主原来在村中称王称霸,加之其文化程度、
经济实力、交际能力、社会影响等许多方面比农民占有更多的优势。土改虽打击了
部分地主,但并未触动地主根本的政治权利。农村中农会、水利会等农村各级基层
组织,仍多由地主豪门把持垄断。
其次,土改实际上是以自耕农的小土地私有制取代地主的大土地私有制。为了
确保"耕者有其田"的成果,台湾当局严格执行私人拥有耕地的限额,并极力限制
雇人佃耕,这固然防止了土地兼并现象的重演,但随着农民土地的世袭和分家增户,
土地越割越细,单位农户耕地面积越来越少,这就严重影响了农业机械化和实施大
型水利建设。从长远看,不利于台湾现代化大农业的实现。
台湾的"土地改革"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毕竟成功地使台湾农业迅速恢复到
战前最高水平,并带动了台湾工业经济的恢复。正如台湾当局所称,这种"温和的
土改"是一次"合理的、不流血的革命。"蒋介石也认为,这种土改方法"使经过
"土改"后的地主,能同时参与国家的工业建设。"
总之,台湾"土改"虽是国民党政权乱中求稳的权宜之计,但也不失为蒋介石
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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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殿堂---蒋介石宋美龄在台湾的日子
蒋介石宋美龄在台湾的日子 第六章 建设"模范省"
三 管好钱袋子
如何稳定台湾的金融,是到台以后蒋介石国民党当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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