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奏折中,康有为提出了“全变”思想。“观万国之势,能变则全,不变则亡,
全变则强,小变仍亡。……夫方今之病,在笃守旧法而不知变,处列国竞争之世而
行一统垂裳之法。”康有为列举了世界上固守旧制而亡国的国家,前车之辙,犹可
鉴也。
康有为主张中国的变法仿效日本的维新制度,因为在世界各国中,日本的许多
情况与中国近似。“考其维新之始,百度甚多,惟要义有三: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国
是,二曰立对策所以征贤才,三曰开制度局而定宪法。”根据日本的经验,康有为
建议光绪帝,若要变法,宜首先抓以下三件事:
第一,大集群臣于天坛、太庙或乾清门,宣布变法维新,“诏定国是”。
第二,“设上书处于午门,日轮派御史二人监收,许天下士民皆得上书。”所
有官员的意见,允许直接反映,不得由堂官代表转达,有“称旨”的,召见察问,
量才录用,这样才“下情咸通,群才辐辏矣。”
第三,“设制度局于内延,选天下通才十数人入直其中”,皇上每日亲临商榷,
订立各种新章。按康有力的设想,“既立制度局总其纲,宜立十二局分其事”——
法律局、度支局、学校局、农局、工局、商局、铁路局、邮政局、矿务局、游会局、
陆军局、海军局。
这个奏折充分表达了维新法的改革主张和施政方针,成了后来指导“百日维新”
的变法指南。光绪读后深受启发,推行维新变法的意志日益坚定了。
7.《上清帝第七书》
1898年3月12日,康有为第七次上书光绪帝——《译纂俄彼得变政记成书可考由
弱致强之故折》。康有为鼓励光绪学习俄国。“惟俄国其君权最尊,体制崇严,与
中国同。其始为瑞典削弱,为泰西摈鄙,亦与中国同。然其以君权变法,转弱为强,
化衰为盛之速者,莫如俄前主大彼得,故中国变法莫如法俄,以君权变法莫如采法
彼得。”这个折子的呈上,在催促光绪痛下决心立即变法方面,颇有作用。
四、“百日维新”与保皇生涯
在不断上书朝廷吁请变法的过程中,维新变法纲领日臻完善,变法思想日益深
入人心,光绪皇帝也终于下定了变法图强的决心。从此,康有为的政治生涯也由仅
仅上书言事,不平疾愤呐喊,转到从事激烈的变法活动之中。
中国近代历史上的“百日维新”,是从1898年6月11日光绪颁布国是之诏开始的,
至同年9月21日西太后发动政变结束,历时一百零三天。
1898年6月11日,在康有为等维新派人士的强烈要求下,光绪终于下定决心,颁
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正式变法。
“嗣后中外大小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直努力向上,发愤为雄,以圣贤义
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
专心致志,精益求精,毋袭其皮毛,毋竞腾其口,总期化无用为有用,以成通经济
变之才。”(《德宗景皇帝实录》)
6月16日,光绪皇帝顶着慈禧太后等后党的压力,打破清朝皇帝不得召见小巨的
“祖宗家法”,特旨召见了康有为。召见前,康有为碰见了荣禄,并告诫这位著名
的守旧大臣,非变法不能救中国,“杀几个一品大员,法即变矣!”(《清廷戊戌
朝变记》)召见中,光绪帝颇有兴致地听康有为阐述自己的变法救国主张,并频频
表示赞同。康有为问道:“皇上之圣既见及此,何为久而不举,坐致割弱?”光绪
叹息说:“奈掣肘何?”于是康有为建议道:“就皇上现行之权,行可变之事,虽
不能尽变,而扼要以图,亦足以救中国矣。唯方今大臣,皆老耄守旧,不通外国之
故,皇上欲倚以变法,犹缘木以求鱼也。……皇上欲变法,唯有擢用小臣,广其登
荐,予以召对,察其才否,皇上亲拔之,不吝爵赏,破格擢用。”光绪赞成其观点
(年谱)。召见谈话非常投机,持续达两个多小时。召见后,光绪欲重用康有为,
终因旧守势力太大,只好委他一个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的小职位,准予专折奏事。
百日维新的日子里,康有为充分利用光绪帝给予的专折奏事特权,给皇上提出
了许多维新变法主张。他几乎是每两三天就写一件条陈。如果说以前的上清帝书主
要是产生社会影响的话,而这时期的奏折则主要是直接影响皇上。
这期间康有为上奏的主要内容为:
政治上,尊孔教为国教,选才议政,许民上书,裁冗官,断发易服改元,开懋
勤殿议制度,开制度局等,希望朝廷能破格录用维新变法人才,建立变法机构。
经济上,劝励工艺,奖募创新,立商政,开农学堂,地质局,筑铁路,废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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