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就用一个字以上的复名(即兼名)。
第三是遍举用“共名”,偏举用“别名”。荀子说:
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
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
后止。有时欲偏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
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
荀子此说,不但阐述了一个制名的方法,而且也是对名的推演关系和分类理论
的一个创造。“推而共之,共则有共”,共名沿着“共”的方向推演,是名的概括。
概括的结果,使名的外延扩大。“推而别之,别则有别”,别名沿着“别”的方向
推演,是名的限制。限制的结果,使名的外延缩小。荀子认为,这种概括和限制又
都不是无止境的。“共”至一定程度则不能再“共”,这就出现“无共”。无共是
最后的共名,也是外延最大的共名,即大共名。“别”至一定程度也不能再“别”,
这就出现了“无别”,“无别”是最后的别名,也是外延最小的别名,即大别名。
所以“无共”、“无别”指对概念概括和限制的极度。荀子认为共名与别名既相区
别又具有同一性,这实际上表达了概念上下间的逻辑关系。“推而别之,别则有别”,
是说一个别名之下还有更小的别名,前者相对于后者,也就从别名转化成了共名。
“推而共之,共则有共”,是说一个共名之下还有更大的共名,前者相对于后者,
就从共名转化成了别名。那么,处于这个推演系列中的任何一个共名或别名,除处
于两极的大共名和大别名外,它们本身既都是别名,又都是共名;既都是属,又都
是种,无不具有两重性。对共名和别名这种逻辑关系的揭示,应是荀子的创造。
第四是“约定俗成”和“径易不拂”。荀子说: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
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轻易而不拂,谓之善名。
这里提出了三个重要的观点。一是“名无固宜”,即说表达概念的语词与它所
反映的对象之间没有天然的、必然的联系。二是“约定俗成”,说明名与实的关系
是后天的,人为的,是社会选择的结果。三是“名有固善”,即肯定名的“约定俗
成”又有其内在的合理性,这种“定”与“成”要为社会所接受又是有条件的,即
要做到“径易不拂”,简单明了而又不自相矛盾。
第五是“稽实定数”。荀子说:
物有同状而异所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者,虽
有可,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
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
“稽实定数”,就是通过考察事物的多少来制定数量之名。比如说两头牛,它
们虽然“同状”,但由于是“异所”,虽可皆称为牛,其实它们却是两个物体。一
个人,从幼年到老年,“状变”而“有化”,但“实无别”,我们就应“谓之一实”。
这种“稽实定数”实质上提出了从空间(“所”)、时间(“化”)和事物的性质、
属性(“状”)诸方面去分析事物实体数量的思想。
此外,荀子还批评了“以名乱名”、“以实乱名”、“以名乱实”等“三惑”
之论,捍卫了“名以指实”的原则。
荀子的性伪之分、明分使群、天人之分、虚壹而静、名以指实等思想是荀子对
于中国哲学的创造性贡献,他的理论和学说不但影响了我们的先辈,而且还在影响
着我们,并将继续影响我们的后辈。
(廖名春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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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大儒 荀子
(约前336—前238年后)
荀子是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儒家的最后一位大师。后
人对荀子争议颇大,有的说他是孔门嫡传,有的说他是儒门异端;有的说他是法家,
是黄老思想家,有的说他是经师,是专制主义理论的祖师……其实,荀子在中国思
想史上的价值,荀子对儒学的贡献,就在于他的“杂”,他的“异”。
一、荀子的生平事迹
人们一般都以为荀子姓荀,这其实是一个错误。除《史记》,先秦两汉的著作
都称其为“孙”。特别是《荀子》一书,几乎都称“孙”。[注]韩非为葡子学生,
其著作也称“孙子”。所以,称荀是后起之说,荀子当为孙子。
荀子是赵人,为孙氏。因此,他很可能系卫公子惠孙之后,由卫而入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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