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帝王很容易,做一个好帝王却很难。
李元牧刚继位时,朝堂里仍是一团乱粥,甚至还有乱臣贼子抓准了各种各样的机会试图刺杀新帝,推翻江山。
为了迅速稳固势力,他快刀斩乱麻,杀鸡儆猴把几个跳得最欢的乱臣贼子给杀了。
李元牧强忍着恶心,逼迫自己亲手扒了他们的皮。
一点一点,把那恶臭的皮从腐烂的血肉中剥离开来,那种黏腻的触感令人作呕。
李元牧曾经也是个正常人啊,他在阿姊的阴影里长大,受君子之礼,读四书五经,学着怎么做一个敬业爱政心系天下的明君。
在继位前,李元牧走过最歪的歧途就是对自己的亲阿姊生了情愫。
他知道这份感情是畸形的,他挣扎过的,他觉得自己好恶心啊。
他想当个端方君子,可他从此不敢看观音;他想生长在光明中,可他想在无人得见的阴暗处与她耳鬓厮磨;他想当个正常人,可他喜欢阿姊。
亲手染鲜血的那一天,他一遍一遍地擦洗自己的双手,把脑浆和血肉尽数洗去。
那日深夜,李元牧首次在李婧冉看不见的地方哭了。
他缩在床脚,看着被自己搓破皮的双手,咬着衣角颤着身无声落泪。
因为李元牧知道,他再也回不去了。
再也不会有宫婢在谈话间称他为“温柔的七殿下”,也不会有人还记得昔日那个干干净净的少年郎。
他们背地里称他为疯子、变态、惨无人道的昏君。
可他们却忘记了,李元牧曾经是那个通透又聪颖的少年郎,他心性正直,不因爹娘的偏心而失格,不因手足的算计而阴郁。
世界吻他以痛,他却报之以歌。
李元牧从不后悔,他知道自己是罪有应得。
他既要用这个位置留下阿姊,自然也要负起相应的责任。
他不怕被千万年后的世人诟病,却怕自己在阿姊眼里成了个毫无价值的废人。
时光长河之中,不论是史书留名还是遗臭万年,他李元牧受着便是。
李元牧把那群/奸/臣的皮肉做成灯笼放在寝殿,仿佛一直能闻到那股恶臭。
既是为震慑天下,也是要提醒他自己。
此后数月,李元牧都见不得荤腥油腻,一看到就想吐,只能靠糖水续命,直到后来才慢慢适应,
除此之外,李元牧在位这些年一直在暗中做一件事:尽可能地牵制多方势力。
他太聪明了,知晓单派独/裁不长久,因此面对裴宁辞和严庚书的斗争,他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些年来,严党和裴党焦灼着难分胜负,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李元牧在把控着全局。
当天秤隐有像某方倾斜之势,他就会在另一方加码。
其实如若李元牧想,凭借他的才能,他完全可以从严庚书和裴宁辞手中尽数夺走全部的势力,一劳永逸。
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得这么累呢?
因为李元牧心底始终相信,终有一日他会败给他的阿姊。
不论是感情攻势还是勾心斗角,他兴许能抵抗一阵,但有朝一日总会缴械投降。
李元牧给自己的继定结局是死在她手中,让她踩着自己的尸骨上位。
但在那之前,他想尽可能地留给她一个海晏河清的天下。
他如今辛苦一些,她未来便能轻松一分。
自始至终,李元牧都从未想过独占阿姊。
就连他自己心底,都深深厌恶着自己。
他是个疯子,是个变态,他怎么配拥有她全部的爱意呢?
一丝半毫的怜惜足矣,哪怕是装的也好。
他只是想要留在她身边。
李元牧从未把这些话说给任何人听,他也从未想过能让李婧冉看到他背地里的付出。
可这一刻,她眸光清澈地看着他,对他说出这番话时,李元牧竟发自内心觉得鼻子好酸。
她首次关心他啊,发自内心的那种。
李元牧感受到了被人心疼的感觉,这种滋味真的让他好珍视。
可惜,李元牧心中的感动并没有持续太久。
因为李婧冉又开始唱歌了。
......
“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
“风风火火闯九州哇!”
李元牧还没来得及流露出的感动就这么被无情地扼杀在心底。
他痛苦闭目,觉得自己的耳朵正在遭受全世界最残酷的惩罚。
李婧冉的声音其实是很好听的,微哑慵懒。
唱起歌来倒也不是说难听,就是听不出这是首歌而已。
别人的跑调是偶尔有几个音调子不对,李婧冉的跑调是偶尔有几个音能在调子上。
李婧冉开开心心地唱完一整首歌后,骄傲地扬着头,问她听众们的反馈:“如何?本宫唱得好听吗?”
三位男子:......
他们每个都知书达理,但这一刻竟觉世上的语言如此匮乏,根本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竟都这么沉默了。
裴宁辞艰难地把这烫手山芋抛给李元牧:“臣不敢妄议长公主的歌喉,还请陛下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