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瞥了瞥晓玲挽在我胳膊上的手,不悦道:“她穿着男装,你这样当街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晓玲往我身后一躲,赶紧把手抽回去。
我只好回去换女装。
换完衣服,却见莫凡等人已簇拥着雍亲王走远了。
晓玲朝我嘀咕:“刚才我听他们说,要带王爷去大红楼。我记得,小乞丐们说,那里有个潘七格格是不是?”
啊……是有这回事!
他们竟然去逛青楼!真脏!
我顿时觉得恶心,逛街的兴致败得一干二净。
恰在这时,一楼客房传来一声悲痛惊呼。
“狗蛋!”
是宁子珍的声音。
昨夜我将求来的恩典说与她听,却篡改了对沈如之的处置。
我说,王爷答应赦免沈如之,前提是她要先回死囚。
今日案件审理时,她作为驳倒商人指控的人证,为莫凡站台。
莫凡获释后,履约将受降书呈献给雍亲王。雍亲王践行承诺,当堂把她聘为知州衙门的捕快。
之后她先一步返回客栈,想带走沈如之。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回死囚后,我找沈如之谈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只为让他自我了断。
虽然他罪大恶极,但亲口杀他,我仍觉得自己很罪恶。
我本想躲避这一幕的,没想到老天爷不肯让我自欺欺人。
沈如之是咬舌自尽的。
曾经他武艺高超,唱功了得,一身风流,思慕者众多。临死,手脚皆断,连唱也不能了。
他把自己毁得彻彻底底,只为让宁子珍后半生无牵无挂。
“你说真的?我干娘能当上捕快?”
“那我死也值了。”
“你能让她……生个孩子吗?我想当她儿子。要是我成了她的亲儿子,她最爱的,一定只有我。”
“你跟她说,下辈子我不唱戏了,我好好读书,给她争光。”
“把我葬在离她近的地方,在我坟上种上她喜欢的马兰花,她就会常来看我。”
我再也没忍心纠正他:人死就什么都没了,哪儿来的下辈子。
肝肠寸断的痛哭声随即传来。
宁子珍说,沈如之是个花名,是他登台那天,戏院老板取得。在此之前,他只叫狗蛋。
他父母都是贱民,六岁就被卖到戏院,学了七年戏,第一次登台,就被一个肥腻的土财主看上。他什么也不懂,后面被骑得流血,他既害怕又恶心,抄刀杀了土财主。后来就当了麻匪,就算是最狠的那个,依然因为一张漂亮脸蛋,被帮派老大当女人骑。他阉了老大,被人追杀,是她出面保下他。
也就保了那一次而已,后面都是他为她拼命。打仗的时候不顾一切地挡在她前面,谁敢私下里说她一句不好,他跟人家拼命;有一次她和帮主吵架,他也敢拿刀威胁干爹,差点被驱逐。
“我对他那一点恩,他早还清了。我欠他的情,这辈子却没机会还了。”
不知何时,我已泪流满面。
多希望人世间真的有轮回啊,今生所有遗憾,来世都可弥补。
第104章
1715年8月25日 康熙五十四年 七月十五 晴
夜里睡得很不踏实, 到了天蒙蒙亮,才刚有睡意,可还没进入深眠, 就被人拍门叫起。
原来今天是盂兰节,不能走夜路, 所以越早出门越好。
将要离开天津时, 宁子珍打马赶上,来为我送行。
她为沈如之穿孝,额头上绑着白布条, 眼睛浮肿通红,一夜之间, 头顶白了一片。
我与她在晨曦中漫步, 匆匆安慰了几句, 不得不抓紧时间交代:“昨天我问你,想嫁做人妇,过安稳日子, 还是当捕快,保护弱小,你自己选择了后者。其实嫁人和工作并不冲突, 但一定得有个侧重。”
她态度坚决:“大人放心, 我此生绝不再嫁, 只愿毕生追随大人!”
晨光渐渐耀眼, 仰头望去,前方一片开阔。下一个目的地, 仿佛无限遥远。
我长长地吸了口气, 想要轻松地笑笑,却发现根本笑不出来。
“从我开始, 大清有了女官,从你开始,大清有了女吏,全天下的男人,都想把我们踹下神坛,想看我们最终匍匐在他们脚下,为他们争风吃醋,给他们倒夜壶。我们没有退路,因为如果连我们都认输,其他女人就更爬不起来了。
男人可以有,但绝不能因为男人,丧失自我,要站在他们的肩膀上看得更远。你现在有身份、权力,还有我,完全可以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而不必是谁的贤内助。
这条路不好走,但我请你,尽量坚持。把分内之事做好,同时,利用好手中的权力,保护那些被欺压的女人。像我在狱中与你说的,织起一张网,兜住她们,托起我们自己。”
我担心她再用建‘寡妇村’这种老办法大包大揽,便和她强调了一下保护和供养的区别,“教她们学会反抗,而不是强行把她们从泥潭中拔走。你的作用是当榜样,给她们力量和必要的安全感,而不是当凌霄花的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