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妨。兴许她知道该怎么找我。”我径直走向其他两位选手,对其中一个瘦高者笑道:“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真名了吧?”
我的神仙作者特意理了须发,这样一看,干干净净,斯斯文文的,比之前小了至少五岁。
被我盯着看得微微一赧,一撩袍子,郑重跪下,铿锵有力道:“草民靳驰,参加大人!”
“靳驰,矜持……”我扶起他,小小开了个玩笑:“以后不要太矜持,我是个脸皮特别厚的人,你要跟着我,得适应我的风格。”
“是大人!”他答的干脆爽利,但一时根本放不开,脸皮子绷得紧紧的,耳朵尖通红。
我正要同另一个说话,侍卫来报,说有位黄姑娘求见。
“快请!”说着,我已经先迎了出去。
靳驰自发地跟了上来。
我纳闷地问道:“你跟过来干什么?”
他理所当然道:“大人不是说,让我跟着你吗?”
呃……字面意思能这么理解吗?
“以后无论大人去哪里,我都要跟着!”
他根本不容我解释!
“秋大人!”正在这时,一个年轻女子在门口下了轿,急切地喊了我一声,快步朝我走来。
她是汉人,自小裹脚,极少出门,平日里走得很慢,上一次我见她,她身边两个侍女扶着,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此刻却像个飞起来的小鸟。
“招娣!”我冲上去,握住她伸过来的手,接着笑容凝固了。
她娇嫩的脸颊有一道深深的血痕,还有一个突起的巴掌印,眼球上布满红血丝。
“怎么回事?!”我惊怒不已:“谁打的?是不是你爹?”
“是我自己!我爹不让我来,他说你选我,根本不是看中我的才华,而是为了报复他,挟制他。”
我得承认,从一开始,我主动结交她,向她发出邀请函,的确因为她是黄学远的女儿,但她也确实有才!
她塑造的伊丽莎白,没有和达西在一起,而是和作者简一样,怀揣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男人的深刻认识,选择快乐地孤独终老。
这个结局,不仅在二百多份作品里独树一帜,即便放在二十一世纪,也得令人拍案叫绝。
她简直就是个独立清醒的女战士!
我坦然道:“你写的文章已经贴满泉城,没有人知道作者是你,但这篇文章该不该得第二,文人墨客,和后来人,会给你一个公正的评价。如果不是结局略跑题,我觉得你应该的第一。”
她展颜一笑,面颊上的伤口狰狞开裂,鲜血缓缓流淌,但她毫不知痛,兴奋道:“好吧,这个榜眼就该是我的!你说过前三甲都可以跟你去京城,那我也可以对不对?”
尽管我此刻只想给她擦拭伤口上药,但看着她充满期待的眼睛,只能坚定地点点头:“只要你愿意!”
“太好了,你真的太好了!”她大喜,扑上来抱住我,在我耳边小声道:“你不用担心我后悔,从黄学远纵容爱妾害死我弟,令我母亲伤心而亡,我就没有一天不想报复他!如果你没出现,我都准备加入清茶门……”
我倒吸一口冷气,“姑奶奶,你太狠了,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她哀怨道,“可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把他这个二品大员拉下马。”
那确实不太容易,连雍亲王都做不到……
“跟着你,既能活得自由自在,不必嫁给他选的纨绔,还能气死他,简直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好的事儿!”
我拍拍她的肩膀:“那我们以后,相互扶持,相互成全!”
“好!”她鼻音浓重地应了一声。
我携她一转身,后面一排哀怨的脸。
晓玲,靳驰,还有‘探花郎’,仿佛在说:负心汉,你真花心!
第114章
因为黄招娣身份特殊, 当晚,我谢绝了所有邀约,就在驿馆内为他们庆功。
说是庆功, 更像是书友会,席上只有我、晓玲和三甲选手。
第一名靳驰, 二十六岁, 原是士绅子弟,可惜后来家道中落,只剩孤苦一人, 平日就在文化街写故事,卖话本, 生意不好的时候也去富绅家里打短工。
第二名黄招娣, 二十一岁, 是巡抚黄学远的嫡次女,虽然身份尊贵,但从小就不讨父亲喜欢, 三番五次拒婚,成了家里的老大难,曾经差点削发出家, 被黄学远打了个半死。
第三名江克秋, 年纪稍大, 虚岁有三十了, 从小就是孤儿,当过道士, 读过书, 做过厨子和马夫,亦曾挑着货担沿街叫卖, 在丧葬队里吹笙,还给寡妇当过干儿子,人生经历极其丰富。
在这三个人里,他的文笔最差,格局最小,全篇只谈风月,短短一万字,擦边一两千,但他太会把握节奏、调动情绪了,男女主人公前期的拉扯,让人看得抓心挠肝,后期的亲密让人面红耳赤,甚至尾椎骨都发麻。而且他非常巧妙地模糊了两个人的背景,把一个西洋故事,融入传统文化中,写出了纯正中国味儿——一下子把受众底限下探了很多。
要创刊,我不仅需要靳驰这样的理想主义者和黄招娣这样深谙官场规则的二代,还需要一个能抓住底层老百姓精神需求的人才。无疑,他是这方面的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