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 三官贫, 必削。”所谓三官贫指贵人贫, 商贫, 农贫而言, 贵人
贫即官吏贫也。说民篇“: 三官无蠢。”义同。
4 . ⋯⋯三官者生蠢官者六⋯⋯
亨按: 蠢官义不可通, 当作蠢害, 害官因字形相似而误。蠢
者害人之虫, 故谓之蠢害。下文“ 礼乐蠢官生”,“ 国无礼乐蠢
官”,“蠢官生, 必削”, 蠢官皆蠢害之误。又云“ 六官之朴一人”,
六官当作六害。又云“故攻官、攻力、攻敌”, 攻官当作攻害。
5 .⋯⋯ 六者有朴, 必削。三官之朴三人。六官之朴一人
⋯⋯
亨按: 朴犹本也, 根也。说文:“ 朴, 本素也。”引申朴可训本
根。本书垦令篇:“贵酒肉之价, 重其租, 令十倍其朴。”归有光
注“: 朴,本也。”(诸子汇函)此朴可训本之证。又靳令篇“: 十二
者成朴。”义同。三官之朴三人, 言农、商、官三种职业之根在于
此三种人。六官当作六害, 六害之朴一人, 言六种蠢害之根在于
一人, 一人谓国君, 六害之产生皆由国君一人政治之失当。
6 . ⋯⋯常官治者迁官⋯⋯
314 附录
严万里曰“: 范本治者作法去。”
朱师辙曰“: 各本皆同范本。”
亨按: 此句解得通。常官谓久任一官也。治谓其官事治, 即
办事有成绩也。迁官谓升其官也。此句言官吏任官既久, 官事
又治, 则升其官也。但如此解, 与上文不联, 疑此句原作“ 常守法
者迁官”。守官因字形相似而误。法字当从范本, 者字当从严
本。
7 . ⋯⋯故攻官, 攻力, 攻敌。国用其二, 舍其二, 必强; 令用
三者威, 必王⋯⋯
朱师辙曰“: 令,善也。善用三者有威,故王。或谓令为全字
之讹。”
亨按: 攻官当作攻害, 谓攻蠢害也。攻力谓消耗实力于战争
也。攻敌谓进攻敌国也。令字虽有善义, 但古书无如此用之者,
朱说非也。或以为全字之误, 近之矣, 但“ 全用”为古语所无者。
余谓令当作合, 因字形相似而误。合用三者犹言兼用三才耳。
8 . ⋯⋯竟内仓口之数⋯⋯
陶鸿庆曰“: 仓乃食字之误。”
朱师辙曰“: 仓廪户口之数。”
亨按: 下文云“ 壮男壮女之数, 老弱之数”等, 已包括食口与
户口之数, 知陶、朱之说皆非也。余谓此处之口乃录者所写之
口, 以代表阙文。上文云:“ 仓、府两虚”。又云:“仓、府两实”。
据此, 则阙文当作府字, 此句当作“竟内仓、府之数”。仓者粮仓,
府者财库也。仓、府、壮男、壮女、老、弱、官、士、说客、利民、牛、
马、刍藁, 共十三项。故上下文皆言十三数。如陶、朱之说, 仅有
十二项, 以此益知其非矣。
9 . ⋯⋯利民之数⋯⋯
朱师辙曰“: 利,饶也,谓富民也。”
附二:高亨与《商君子》新校315
亨按: 古书无称富民为利民者, 朱说无据, 不可信从。余谓
利民可有三解: 其一, 利民即黎民, 谓农夫也。古者利黎犁为一
字。说文:“ , 也, 从刀, 和然后利, 从和省。易曰:‘ 利者义之和
也。’物古文利。”金文利用初, ( 利鼎) , (师遽尊) 甲骨文利作, ( 殷
虚书契前编卷二第十八叶) , (卷五第三十二叶) , ( 殷虚书契后编
下第十三叶) 并与说文之篆文古文略同。许慎说解迂曲难通。
俞樾曰“: 利字从刀从禾会意,非从和省也。成二年左传曰‘: 先
王疆理天下, 物土之宜, 而布其利。’盖利之本义谓土地所出者。
土地所出, 莫重于禾, 从刀刈禾, 利无大于此者矣。诗曰:‘彼有
不, 此有不敛, 彼有遗秉, 此有滞穗, 伊寡妇之利。’则利字从刀
从禾之意也。”(儿录)其说较许为胜。但余谓利乃之初文。说
文“: ,耕也,从牛,黎声。”字通作犁,广雅释地“: 犁,耕也。”利字
从禾, 像耕地之耒。古代之耒以木为之, 上有柄, 下有叉。内加
两画作, 则像所起土块之形, 非从刀字也。上古耕田, 以手推
耒, 故其字作利, 其后耕田以牛, 故其字作, 作。利又为黎之初
文。说文“: ,履黏也,从黍, 省声。古文利。作履黏以黍米也。”
其实, 黎即利之重文, 从黍与从禾同意, 勿当作, 即古文利所从
之勿也。犁字从牛从利, 说文作, 从牛从黎, 可证利黎为一字。
利犁黎既为一字, 则利民即黎民, 谓耕田之农夫, 明矣。古书常
言“黎民”, 书尧典:“ 黎民于变时雍。”秦誓:“以保我子孙黎民。”
诗云汉“: 周余黎民,靡有孑遗。”等是。又省称黎,诗天保“: 群黎
百姓。”楚辞天问“: 而黎服大说。”等是。所谓黎民皆指农夫。奴
隶也, 农奴也, 农民也, 皆包括其含义之中。商子此处之利民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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