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风俗, 不弄清楚国家的根本事务, 那么国家的政治措施即
使确立了, 民众还是会动乱; 政事虽然繁忙复杂, 而成绩却很少。
这就是我所说的政治错误。
算地篇之八
【原文】
夫刑者, 所以禁邪也; 而赏者, 所以助禁也。羞辱劳苦者, 民
之所恶也; 显荣佚乐者, 民之所务也。故其国刑不可恶而爵禄不
足务46 也, 此亡国之兆也。刑人复漏47 , 则小人辟淫而不苦刑48 ,
则徼幸于民、上; 徼于民、上以利。求显荣之门不一, 则君子事势
以成名。小人不避其禁, 故刑烦。君子不设其令, 则罚行。刑烦
算地 篇 151
而罚行者, 国多奸, 则富者不能守其财, 而贫者不能事其业, 田荒
而国贫。田荒, 则民诈生; 国贫, 则上匮49 赏。故圣人之为治也,
刑人无国位, 戮人无官任。刑人有列, 则君子下其50 位; 衣锦食
肉, 则小人冀51 其利。君子下其位, 则羞功; 小人冀其利, 则伐
奸52 。故刑戮者, 所以止奸也; 而官爵者, 所以劝功也。今国立
爵而民羞之, 设刑而民乐之, 此盖法术之患也。故君子操权一
正53 以立术, 立官贵爵以称之, 论荣举功以任之54 , 则是上下之称
平5 。上下之称平, 则臣得尽其力, 而主得专其柄。
【译文】
刑罚, 是用来禁止奸邪的工具; 而奖赏, 是用来辅助禁奸的
手段。羞耻、屈辱、劳累、痛苦, 是人们所厌恶的; 显贵、荣耀、安
逸、快乐, 是人们所追求的。一个国家的刑法不可怕而官爵俸禄
不值得追求, 这就是亡国的征兆了。如果该受刑罚的人被赦免
或漏网, 那么那些地位低微品质恶劣的小人就会作恶放肆而不
以刑罚为苦, 就会对别人对君主抱着犯了罪也不被告发、不受刑
罚的侥幸心理; 而对别人、对君主抱着侥幸的心理还能够得利。
求取宝贵荣华的门路不止一个, 那么那些有道德有地位的君子
也会去投靠权势来成就名声了。小人不回避国家的禁令而肆意
犯法, 所以刑罚繁多。君子不广泛宣传国家的法令, 所以处罚得
加以实施。刑罚繁多而处罚被实施, 那是因为国家的坏人很多。
这样, 富人就保不住他们的财富, 而穷人就不能从事他们的工
作, 以致于田地荒芜而国家贫穷。田地荒芜, 人们的诈骗就会产
生; 国家贫穷, 君主就会缺乏奖赏的财物。所以圣人进行治理的
时候, 受过刑的人不能享有国家授予的爵位, 判过罪的人不能有
官做。受过刑的人如果有了爵位, 那么君子就会卑视君主所授
的爵位; 判过罪的人如果能当官而穿绸吃肉, 那么小人就会企望
152 商君 子
君主所赏赐的利禄。君子卑视君主所授予的爵位, 那就会把为
君主立功看成是耻辱的事; 小人企望君主赏赐的利禄, 那就会向
人夸耀自己的奸诈。刑罚, 是用来制止人们作恶的; 而官爵, 是
用来鼓励人们立功的。现在国家设立了爵位而民众却把取得爵
位看作是耻辱的事, 设置了刑罚而民众却把受刑看作是快乐的
事, 这该是法度措施方面的错误。所以圣人掌握权力、统一政策
法令来确定治国的方法, 设置官职、尊重爵位来举用有功之人,
评定功劳、选拔有成就的人来把官职爵位委任给他们, 这样, 君
主和臣民之间的一杆秤就平衡了。君主和臣民之间的关系摆平
了, 那么臣民就能竭尽他们的力量, 而君主就能独揽国家的大权
了。
【注释】
① 治莱, 开垦荒地。
② 开: 高亨说,“开下似当有徕字。此承上文开与徕两事而言”。
③ 国功寡而兵力少: 国功, 国家的收入。人民超过了土地, 则有些民力没处可
用, 就游荡好闲, 流为“ 五民”, 逃避农战, 国家的收入就减少, 兵力就不足。
④ 天物: 自然界的宝藏。
⑤ 遂: 任凭, 顺从。
⑥ 淫: 游荡。
⑦ 任地: 利用土地。
⑧ 薮泽: 湖泊沼泽。
⑨ 都邑蹊道居什四: 俞樾说, 此句有脱误, 应据《徕民》篇补作“ 都邑蹊道居什
一, 恶田居什二, 良田居什四”。都邑, 城镇; 蹊, 小道; 道, 大道。
⑩ 分田数小: 分, 划分, 规划。分田数小, 指规划开垦的土地的数量小。《徕民》
篇说“今秦地方千里者五, 而谷土不能处二, 田数不满百万”, 就是指的这种情况。
1 畜: 通“ 蓄”, 贮藏, 积蓄。这里文意不足, 据高亨说,“畜下似脱其水二字”。
12 私利塞于外: 堵塞从农业生产以外取得私利的道路。
13 属于农: 专心于农业生产。
算地 篇 153
14 私赏: 战功以外的私门赏赐。
15 易力: 以出力为容易的事, 肯出力。
16 易苦: 以苦为容易的事, 不怕苦。
17 佚: 通“ 逸”, 休息。
18 苦其志意: 磨炼他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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