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制不明, 而求民之行令⑤ 也, 不可得也。民不从令, 而求
君之尊也, 虽尧、舜之知, 不能以治。
【译文】
处在国君的地位而自己的命令不能够被贯彻执行, 那就危
险了; 五种官职分工了而没有个法规, 那就混乱了; 法律制度建
立了而不依法办事的讲私情的慈善措施还通行, 那么民众就会
不害怕刑罚。君主尊严, 他的命令才能得到贯彻执行; 官吏整
饬, 才会有依法办理的政事; 法律制度严明, 民众才会害怕刑罚。
法律制度不严明, 而要求民众执行君主的命令, 那是不可能的。
君臣 篇 265
民众不听从君主的命令, 而想求得君主的尊严, 即使有尧、舜那
样的智慧, 也不能达到目的。
君臣篇之三
【原文】
明王之治天下也, 缘法而治, 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
死者, 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 士有斩首、捕虏之功, 必其爵
足荣也, 禄足食也; 农不离廛⑥ 者, 足以养二亲, 治军事。故军士
死节, 而农民不偷也。
【译文】
英明的帝王治理天下时, 根据法度来处理政事, 按照功劳来
进行奖赏。大凡民众之所以积极作战而不逃避死亡, 是为了取
得爵位俸禄。英明的君主治理国家时, 战士有了砍得敌人首级、
擒获俘虏的功劳, 那一定要使他们的爵位足够荣耀, 俸禄足够食
用; 农民不离开乡里的, 就使他们能够赡养父母双亲, 研习武事。
所以军队的将士能为节操道义而死, 而农民也不会偷懒。
君臣篇之四
【原文】
今世君不然, 释法而以知, 背功而以誉。故军士不战, 而农
民流徙⑦ 。臣闻: 道民之门, 在上所先。故民, 可令农战, 可令游
宦, 可令学问, 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 则民战; 不以《诗》、《书》
266 商君 子
与, 则民学问。民之于利也, 若水于下也, 四旁无择也。民徒可
以得利而为之者, 上与之也。目扼腕而语勇者得, 垂衣裳⑧ 而谈
说者得, 尽日旷久积劳私门者得———尊向三者, 无功而皆可以
得, 民去农战而为之, 或谈仪而索之, 或事便辟而请之, 或以勇争
之。故农战之民日寡, 而游食者愈众, 则国乱而地削, 兵弱而主
卑。此其所以然者, 释法制而任名誉也。
【译文】
当今的君主却不是这样, 他们抛弃了法度而依靠智慧, 不顾
功劳而任用徒有虚名的人。所以军队的将士不愿作战, 而农民
外流迁移。我听说: 引导民众的窍门, 在于君主首先推崇什么。
所以, 对于民众, 可以使他们去务农作战, 可以使他们去游说求
官, 可以使他们去搞学问, 这全在于君主怎样来给予奖赏。君主
根据功劳来给予奖赏, 那么民众就会去作战; 君主按照研读
《诗》、《书》等古代文献典籍的程度来给予奖赏, 那么民众就会搞
学问。民众对于利的追求, 就好像水向下流动一样, 对东西南北
这四个方向是不加选择的。民众只要能从某些事情中得到利益
就会去做这些事情, 因而关键在于君主对什么给予奖赏。如果
瞪着眼睛、握着手腕而讲勇武的人能得利, 拖着长衣裳而巧言辩
说的人能得利, 花费了很多时间为豪门权贵长期效劳的人能得
利———尊崇了以上三种人, 使他们没有功劳而都可以得利, 那么
民众就会逃避农耕和作战去干这些事, 或者靠空谈议论来求得
利益, 或者侍奉君主的亲信靠请求说情取得利益, 或者靠勇武去
争得利益。所以务农、作战的人一天天减少, 而游荡混饭吃的人
越来越多, 结果国家混乱而国土被割削, 兵力虚弱而君主卑微。
这种情况之所以会形成, 是因为君主抛弃了法制而任用了徒有
虚名的人。
君臣 篇 267
君臣篇之五
【原文】
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 不听也; 行不中法者, 不高⑨
也; 事不中法者, 不为也。言中法, 则辩⑩ 之; 行中法, 则高之; 事
中法, 则为之。故国治而地广, 兵强而主尊, 此治之至也。人君
者不可不察也。
【译文】
所以英明的君主重视法制。言论不符合法制的, 就不听从;
行为不符合法制的, 就不推崇; 事情不符合法制的, 就不做。言论
符合法制的, 就认为它动听有理; 行为符合法制的, 就推崇它; 事
情符合法制的, 就做它。所以国家治理得好而国土能扩大, 兵力
强大而君主尊严, 这是政治的最高境界, 当君主的不可不搞清楚。
【注释】
① 列贵贱: 划分贵贱。
② 义: 通“ 仪”。这里指等级、名分。
③ 五官: 指上古时代的五种官职, 即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和中官。
④ 官修: 官吏奉公守法。
⑤ 行令: 当作“ 从令”。
⑥ 廛: 乡土, 家乡。
⑦ 徒: 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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