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和检验, 那么坏人坏事自会被发现。”我认为这话不对。官
吏在千里之外独自做主裁决政事, 每到十二月那有关地方情况
的帐簿已经写定, 所有的事情以一年为一个阶段分别登记入帐,
而君主要一下子清理完毕, 即使发现那里面有可疑的地方, 也不
能作出决断, 因为物证不足。那事物来到眼前, 那么眼睛就不可
能看不见; 言语靠近耳边, 那么耳朵就不可能听不到。所以事物
来到眼前, 才能辨别清楚; 言语传到耳边, 才能听明白。所以治
理得好的国家的法制, 使人们无法逃避罪责, 就好像眼睛不能将
看到的情况避过心灵一样。现在那些治理混乱的国家就不是这
样, 它们依靠多设置官吏。官吏虽然众多, 但他们侍奉君主的职
责是相同的, 本身所处的地位也一样。职事相同、地位一样的
人, 让他们互相监督是不行的。至于那利害关系不同的人, 才被
古代的帝王用作为联保的对像。所以最高的政治境界是, 夫妻
之间、朋友之间都不能为对方隐藏罪恶掩盖错误, 并不因为彼此
的亲密关系而损害法治, 一般的人与人之间也不能互相为对方
隐瞒过错。君主和官吏, 治国的事情是一致的, 但各自的利益却
不同。如果让养马的官和养鸟兽的官互相监督, 那是不行的, 因
272 商君 子
为他们所做的事情一致而利益也相同。假使马、鸟能够说话, 那
么养马的官和养鸟兽的官就无法逃避自己的罪责了, 因为马、鸟
与养马的官、养鸟兽的官之间利益不同。凡是利益一致而罪恶
相同的人, 父亲就不能用他来追究儿子, 君主也不能用他来追究
臣子。官吏和官吏这间, 正是利益一致而罪恶相同的。那些职
责相关而利益不同的人, 才被古代帝王用作来整治别人的工具。
民众即使要蒙蔽君主, 也不能以互相掩盖罪恶来损害法治。对
于法制, 贤能的人不能增添, 无能之辈不能减损。所以抛弃贤
能、屏除智慧, 才是治国的手段。
【注释】
① 审: 慎重。
② 飞蓬: 蓬草干枯遇大风即飞散, 故名飞蓬。
③ 仞: 八尺为仞。
④ 县绳之数: 县, 通“ 悬”。悬绳之数, 用悬绳探水深度的方法。
⑤ 幽夜: 幽, 暗。幽夜, 黑夜。
⑥ 参: 杂, 多。
⑦ 陈: 施, 用。
⑧ 丞、监: 秦国官名, 丞是辅佐的官, 监是监察的官。
⑨ 仅存之治: 仅图一时之安的办法。
⑩ 别其势: 严格划分官吏的职权。
1 难其道: 使官吏难以找到营私的道路。
12 计书: 报告地方情况的文件。文件中罗列事实, 并加统计, 所以叫做计书。
13 同体一: 体, 指本身所处的地位。同体一, 地位相同。
14 同利相为: 相为, 互相包庇。同利相为, 利益相同就会互相包庇。
15 弃恶盖非: 放任别人的罪恶, 掩盖别人的错误。
16 事合: 国君和官吏都是治民的, 所以说“事合”。
17 利异: 国君的利益是要求官吏执行法治, 官吏的利益是自己营私舞弊, 所以
说“ 利异”。
18 驺虞: 古代管理鸟兽牲畜的官。这里指养马的人。
禁使 篇 273
19 恶同: 好恶相同。
20 不害于盖: 盖, 蒙蔽。不害于盖, 不被盖所害, 即不被蒙蔽所损害。
274 商君 子
慎法 篇
【析文】
慎法, 谨慎地遵守法令, 就是说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法令法律
来治理国家。
作者认为“, 如果释法度而任辩慧,后功力而进仁义”,举用
那些没有功劳、只靠能说会道, 靠了同党的吹捧而所谓贤明的
人, 就会使“ 民倍生位而向私交”,“君弱而臣强”, 结果君主“ 非侵
于诸侯, 必劫于百姓”, 又会使“ 民释实事而诵虚词”,“力少而非
多”, 结果就会导致“ 食取于内, 而兵弱于外”。所以, 真正的“ 明
主重臣”, 就应该“破胜党任, 节去言谈”,“以法相治, 以数相举”,
对民众“劫以刑而驱以赏”, 使他们“ 归其力于耕”、“ 归其节于
战”, 这样, 就能够使“ 粟多”、“兵强”, 实力大增而国重主尊, 从而
成就霸主之业。
慎法篇之一
【原文】
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乱者① 治, 故小治而小乱, 大治而大乱,
人主莫能世治其民, 世无不乱之国。奚谓以其所以乱者治? 夫
慎法 篇 275
举贤能, 世之所治② 也, 而治之所以乱。世之所谓贤者, 言正③
也; 所以为善正也, 党也。听其言也, 则以为能; 问其党, 以为然。
故贵④ 之不待其有功, 诛之不待其有罪也。此其势正使污吏有
资而成其奸险, 小人有资而施其巧诈。初假吏民奸诈之本, 而求
端悫其末, 禹不能以十人之众, 庸主⑤ 安能以御一国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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