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系上,他主张以理为本。司马光说:“有兹事必有兹理,无兹理必无兹事。”
(《迂书·无怪》)前半句话是说,凡一事皆有一理,后半句是说,既然事事皆有
其理,那么,没有某事的理就没有某事的出现。总起来说,理是第一性的,事是派
生的,这个观点和二程的观点是一致的。
对格物致知的理解和二程有不同之处。二程说:“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
穷其理而已矣。”(《二程遗书》卷25)认为格物就是穷理。司马光说:“格犹扦
也,御也,能扦御外物也。”为什么要这样来解释格物这个概念了司马光说:“人
之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
之也,物趋之也。”(《致知在格物论》)他认为,人们虽然都喜欢善,不喜欢恶,
以是为慕,以非为羞,但实际上是者少,非者多,要想做圣贤,实在不容易,为什
么呢?这是因为受到外物的引诱和蒙蔽的缘故,所以必须抵制外物的引诱才能做到
去恶从善,去非存是。司马光说,他训格物为抵制外物对人的侵害,也是为了更好
地求得知识,因为只有能抵制住外物的蒙蔽和引诱,才能获得知识,他是从修养论
和认识论一致的前提下,讲格物致知的。因此,司马光对格物致知的理解和二程基
本是一致的。
对诚意、正心的问题,司马光也有自己的看法。他和其他理学家一样,对《大
学》提出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条目,提
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格物致知”是基本功,既能格物致知,就能够“依仁
以为宅,遵义以为路。诚意以行之,正心以处之,修身以帅之,则天下国家何为而
不治哉?”(《致知在格物论》)其中,他着重对诚意、正心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讲
述。司马光说:“《中庸》所谓‘诚者天之道’,言聪明睿智无所赋也。”“‘诚
之者人之道’,言好学从谏,人所为也。”(《答秉国第二书》)把“诚者天之道”,
“诚之者人之道”讲得十分言简意赅。讲到诚的重要性时,他说:“君子所以感人
者,其为诚乎!欺人者不旋踵人必知之,感人者益久,人益信之。”(《迂书》)
司马光自己很重视待人以诚,他说:“其诚乎,吾平生力行之,未尝须臾离也,故
立朝行己,俯仰无愧耳!”(《三朝名臣言行录》卷12)说到“正心”,“司马光
认为正心就是“治心”,如他说:“学者所以求治心者,学虽多,而心不治,安以
学为?”又说:“小人治迹,君子治心。”(《迂书》)在如何治心的问题上,司
马光说:“帅庸》所谓中者,动静云为,无过与不及也。二者皆虽为治心之术,其
事则殊矣。”(《答秉国第二书》)使语言行为不过分,无不足,达到“适中”,
恰到好处,就是治心之术。
格物致知和正心诚意是理学家们对修身治国的“君子”“贤人”之基本要求,
所以讨论得很多,司马光也不例外,他在这方面的见解,对二程、朱熹都有一定的
影响。
对性理问题,司马光不主张讲得太玄妙。他说:“《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
命。’世之高论者竞为幽僻之语以欺人,使人跋悬而不可及,积瞀而不能知,则昼
丽舍之。其实奚远哉?是不是,理也;才不才,命也。"(《迂书》)他认为,有
些人把性理问题讲得玄乎其玄,弄得人们神智不清,不过是欺人之谈。其实,所谓
理,无非是个是不是的问题,所谓“命”,无非就是决定人的材质(本质)的那个
东西。他对性理问题虽然讲得不多,但比较切合实际。
五、立身处事有则 道德文章启后人
对司马光的为人,朱熹有如下评论:
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其好学如饥渴之嗜饮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
诚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于洛,往来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有不
善曰:君实得无知乎!博学无所不通。(《三朝名臣言行录》卷7)
这是对司马光个人品德的一个简要概括。这个评价虽然不无溢美之辞,但基本
上是符合实际的。比如说前面提到他终生力行于一个“诚”字,这就是事实。他居
洛阳时,曾派人去卖他骑过的马,替他卖马的人临走时,他嘱咐说:“此马夏天有
病,若有买者,事先告诉他。”(《宋人轶事汇编》卷11)此事后来被人传为美谈。
他做官直言敢谏,为人处事“言行一致,表里相应,遇事坦然,尝有余裕。”(同
上卷12)修《资治通鉴》能据事直书,不为尊者讳,该褒则褒,该贬则贬,尽量按
照历史的本来面目据实直书。在治学态度上刻苦踏实,学而无厌,敢于攀登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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