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了主观唯心主义的“心”的主宰作用,目的是调和二者的分歧。然而,客观唯心
论与主观唯心论虽然同属于唯心论,二者尽管可以相通,但最终仍然是不一致的,
“鹅湖之会”曾企图调和朱、陆之间的分歧,使之会归于一,结果还是未达到目的,
这就是最好的说明。不过,在吕祖谦自己的思想体系中,则作出了尝试,但在实际
上却是融“理”于“心”,自然偏向了“心学”一边,因为他的基本观点同陆九渊
的“心即理”的命题及其论证方法基本一致。其不同之点是承认了“理”是宇宙万
物的普遍原则,是超时空的绝对存在。其与朱熹不同之点,还表现在他更相信“天
命”,并且提出了“理即天命”的说法。
在吕祖谦的哲学思想中,也包含了一些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成分。
由于“吕学”不私一说,其眼界比较开阔,态度比较客观,吕祖谦不仅容纳了
“理学”和“心学”,同时还吸取了永嘉学派的一些唯物主义思想,如在宇宙万物
生成的问题上,认为万物都是禀受了天地一元之气而产生的。他说:“推本原而言
之也,万物无不自天地而生者,大哉乾元,万物资始,大哉坤元,万物资生,故曰
万物父母也,人为万物之灵者,一元之气覆冒,初无厚薄,得之全者为人,得之偏
者为万物也。”(《增修东莱书说》卷14)。在理气关系上,吕祖谦主张理不离气。
他说:“理之在天下,犹元气之在万物也。……气无二气,理无二理。然物得气之
偏,故其理亦偏;人得气之全,故其理亦全。”这里不但承认了理不离气,而且承
认了“理”的“偏”或“全”是由气的“偏”或“全”来决定的。此外,在形神关
系上,他还坚持了“形神相即”的观点。
在吕祖谦的哲学思想中,也包含了一些辩证法思想,例如,他提出了“天下之
理必有对”的观点:“天下之理必有对,已立则物对,有对则有争。一矜其能,一
伐其功,则争之理存。盖矜伐者,争之对也。”(同上卷3)这里虽然仅仅以一矜一
伐之争说明理必有对,其用意是主张“无我”,要求不自以为能,不自以为功,但
他毕竟提出了“理必有对”和“有对必有争”的观点。在事物的矛盾统一问题上,
他指出了阴阳相互渗透的关系说:“向之疑以为怪者,特未能合幽明为一耳;犹阳
之发现,阴之伏匿,阳明阴幽,常若不通。及二气合而为两,则阳中有阴,阴中有
阳,孰见其异哉?阴阳和而为而,则群物润,幽明合而为一,则群疑亡。”(《东
莱左氏博议》卷6)
四、注重实际 提倡务实致用之学
吕祖谦虽然是一个理学家,但在他的著作中并不只是空谈道德性命。他的学说
一方面是“以性命之学起”,并且“要以三德三行立其根本”(三德:“至德以为
道本”;“敏德以为行本”;“孝德以知道恶”。三行:“孝行以亲父母”;“友
行以尊贤良”;“顺行以事师长”)的学规,但在另一方面又提倡治经史以致用。
他要求“学者当为有用之学”(《左氏东莱博议》卷5)。他的思想有同陈亮事功之
学合拍之处。他晚年与陈亮结为挚友,“相互讲论切磋”,颇有共同语言。陈亮说:
“亮平生不曾与人讲论,独伯恭于空闲时,喜相往复,亮亦感其相知,不知其言语
之尽。伯恭既死,此事尽废。”(《陈亮集·丙午复朱元晦秘书书》)又说:“伯
恭晚岁于亮尤好,盖亦无所不尽,箴切诲戒,书尺俱存。”(同上《又甲申秋书》)
甚至还说:“四海相知,惟伯恭一人”(同上)。说明二人交情之深,思想交流甚
密,这对吕祖谦的思想无疑会产生深刻影响。全祖望说:“乾、淳之际,婺学最盛。
东莱兄弟以性命之学起,同甫(陈亮)以事功之学起,而说斋(唐仲友)则为经制
之学。考当时之为经制者,无若永嘉诸子,其于东莱、同市,皆互相讨论,嗅味契
合,东莱尤能并包一切。”(《宋元学案》卷60)吕祖谦的经世致用之学,不仅广
泛吸收了浙东事功学派的思想,同时还包容了唐仲友的“学务经世”思想。这说明,
吕祖谦不仅强调“要以三德三行立其根本”,同时还强调“学以致用”。他说:
前教以三德三行以立其根本,……然又须教以政,使之通达政体。……故国政
之有中者,则教之以为法;不幸而国政之或失,则教之以为戒,又教之以如何振救、
如何措画,使之洞晓国家之本末原委,然后用之,他日皆良公卿也。后世自科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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